新浪財經訊 12月31日下午消息,原本今日15:30公開宣判的格力廢標案結局讓人意外,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并未判決出結果,而是打起了太極,裁定廣州市財政局并非格力廢標案的“適格被告”,駁回上訴。
據悉,法院以“告錯對象”為由駁回了格力空調的上訴。法院認為被告主體不應該是該案行政復審機關,而應該是行政處理決定作出機關,即被告對象不應該是廣州市財政局,而應該是番禹區財政局。
“法院顯然沒有涉及該案的實質性問題。”廣州格力空調法務部經理陳勇直稱,“此前10月12日,針對我們的上訴,法院受理了該案件,就表明案件符合立案條件。經過了這么長時間,現在卻突然否決了當初的處理決定。我只能說我們感到比較意外。”不過,陳勇同時也承認雖然結果比較意外,但也在意料之中,之前就曾考慮過法院會回避實質性問題。
至于下一步如何處理,陳勇表示需要跟律師協商,十天之內會做出相關決定。
目前的結果預計不會是該案的最終結果,該事件前前后后已持續1年之久。據了解,在2008年廣州市番禺中心醫院空調政府采購項目中,報價1707萬元的廣州格力空調銷售有限公司卻敗給了報價2151萬元的廣東省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在經歷了投訴、復議、再審后,11月2日,廣州格力空調與廣州市財政局直接對簿公堂。今日法院卻判而未決,格力下一步又將出拳?拭目以待。(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