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女工被當苦力 未簽合同無端被辭
超市被指“隱蔽雇用”女工
晨報訊 (記者 邴美俏)昨天,原在各大連鎖超市16名從事太子奶銷售的女工集體來到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尋求援助,她們稱超市非但在用工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逃避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在懷孕哺乳期間高強度用工,最終反而還被無辜解雇。
孩子只有四個月大的高某為記者講述了自己的工作經歷:2002年開始在各大型超市做流動理貨員,2007年12月28日才與太子奶簽訂了勞動合同,2008年8月專職在一家超市專門從事太子奶銷售。2009年3月接到通知,今后北京奇奇偉業商貿公司接受太子奶委托對銷售女工進行管理發放工資。此后,北京奇奇偉業商貿公司單方通知高某等人解除關系。
高某告訴記者:“促銷員根本就不只是從事銷售工作,而是屬于行業的黑促,迫于失業的壓力,自己即使懷孕也同樣需要從事的上貨、理貨、打標簽甚至打掃衛生等繁重的體力勞動。”
記者隨后電話聯系了北京奇奇偉業商貿公司負責人楊女士,她表示自己不是相關負責人,并提供了太子奶銷售經理胡先生的聯系方式。但此后,胡先生表示自己只是負責銷售的人員,并不清楚簽約的事情。
據援助中心主任佟麗華介紹,從表面上看,超市只是提供了工作場所,但從案件反映出來的權利義務關系分析,銷售女工雖然名義上是供應商的員工,但實際上與超市形成了“隱蔽雇用關系”,超市才是她們的真正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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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蔽雇用
該概念是由國際勞工組織提出的,指制造某種與事實不同的表面現象,從而達到限制或削弱法律所提供保護目的的一種旨在隱藏或扭曲雇用關系的行為。其目的主要是為了逃避勞動法的管轄,逃避提供社會保障以及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