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寧南
這場曠日持久的國際爭端,一個贏家也沒有
在中國,離婚不能稱之為簡單的“手續”,而要被看作一場“大戰”。這場戰爭從頭打到尾,在耗時耗力中相互撕破臉皮、惡毒詛咒……只有最終打到雙方精疲力竭的境地,才會黯然分手。過去三年來的“達娃之爭”,完美上演了一場企業版的“中國式離婚”(見《商務周刊》2008年第22期封面故事《達能:勝負師的‘中國死局’》)。
9月30日,北京希爾頓酒店,法國達能集團宣布同意將所持有的娃哈哈合資公司51%的股份出售給中方合資伙伴,以此結束雙方關系。與會的包括國家商務部歐洲司孫永福司長以及法國駐華大使和經濟參贊。
據接近達能的知情人士向《商務周刊》透露,此次股權轉讓價格為3億歐元,大大低于最初達能向娃哈哈提出的至少12億歐元的轉讓價格。不過,達能和娃哈哈方面對此轉讓價格均未予證實。上述人士認為,“這個價格明顯偏低,除非有其他的協議條件,否則達能是做了重大讓步。”
事實上,無論是中國500強的娃哈哈,還是法國第一、歐洲第三、全球第六的食品帝國達能,對這場漫長的訴訟從市場到精神都已撐不住了。
對宗慶后而言,娃哈哈要為購買股權付出30億人民幣的巨資,將對其現金流帶來較大的影響。同時失去了一個強有力的國際伙伴,對開拓國際市場是一個損失。當然,最致命的是娃哈哈的國際信譽,不知道宗氏將花費多大的資金和能力扭轉市場尤其是國際市場對娃哈哈缺失“契約精神”的評價。
對小里布而言,在全球最大的食品消費市場,不僅失去了在中國最賺錢的業務,而且其商業模式的運作也遭遇了巨大沖擊。達能這個花費40年營造出的扮演陽光和美善的“仰望星空的男孩”,如何改變自己在中國市場因宗慶后民族主義的“哈哈鏡”變形出來的“財富禿鷲”形象?
1996年達能與娃哈哈成立合資公司,達能出資4500萬美元加5000萬人民幣商標轉讓款,占合資公司51%股份,娃哈哈集團占有49%的股份。雙方合作10多年來,公司效益非常好,達能先后從合資公司里分得了30多億元的利潤。
2006年,達能派駐合資公司的新任董事長范易謀發現,宗慶后在合資公司之外建立一系列由國有企業和職工持股的非合資公司。范易謀認為這些非合資公司的存在拿走了本應由合資公司享有的市場和利潤,因此要求用40億元收購非合資公司51%的股權。
宗慶后拒絕了達能的收購請求。2007年4月,娃哈哈掌門人宗慶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突然爆出達能欲低價強行并購娃哈哈的消息。由此,雙方的合資糾紛爆發,并引發一場曠日持久的訴訟戰。
不過,截至目前,達能與娃哈哈在國內的20多起訴訟均以達能告負而了結。達能原本想借今年1月初啟動的斯德哥爾摩仲裁翻身,但是原定于6月初要出的裁決一直未透露結果。對此了解的一家國內知名咨詢公司總裁向本刊記者分析了其中隱含的奧妙:如果按照中國法律對達娃之爭進行國際仲裁,達能必輸無疑,雙方在中國的訴訟達能已全部敗訴;同時,娃哈哈已經做好準備清算39家合資公司,等仲裁結束,這些老舊設備最多賣一二十億元。“如果達能不讓步而輸掉斯德哥爾摩仲裁,最后很可能10個億都拿不到,選擇和解退出是很明智的。”他說。
因此,最后的協議離婚成為唯一的“雙贏”選擇。據說在法國總統薩科奇的斡旋下,中法兩國為此營造了和解的所有條件。
然而,這場曠日持久的國際爭端其實沒有一個是真正的贏家。浙江省國際經濟貿易研究中心主任張漢東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這樣的結果都雙方來說,應該都是不得已。”其實,這也是“中國式離婚”的典型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