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周治宏)盡管畢馬威與娃哈哈的訴訟以畢馬威敗訴并登報道歉基本落下帷幕,但二者的爭端卻仍未結束。
2007年底,達能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下稱BVI)和薩摩亞起訴娃哈哈眾多在BVI注冊的非合資公司股東,同時請求法院裁定保全達能資產。法院簽發了臨時凍結和接管令,裁定畢馬威作為資產接管人執行上述命令,畢馬威隨后向娃哈哈幾家BVI公司發送了“具有財產接管內容的信函”。娃哈哈認為畢馬威這一做法沒有得到中國司法機關認可,屬于違法行為,同時提起上訴。
有法律專業人士指出,司法主權是國家主權的一項重要內容,外國法院的司法文書不能直接在我國予以執行。在此次事件中,畢馬威向娃哈哈幾家BVI公司發送“具有財產接管內容的信函”的行為沒有得到中國司法機關的認可,不能予以執行。
也有專家認為,在法院二審判決之后,畢馬威在公開道歉的同時又刊登申訴聲明的行為,實質上是未完全履行生效司法判決文書規定的法律義務。對此,娃哈哈表示,將保留要求其真正履行判決義務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