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記者 李曉輝
在“力拓間諜案”已經上升至中國與澳大利亞兩國政府高層展開“對話”之時,力拓集團卻在一直保持沉默以應對這種行業丑聞。
昨日早報從知情人士處獨家獲悉,2008年力拓上海辦事處50多名員工個稅僅繳納了5萬元人民幣。照此算來,每位員工一年僅繳納1000元的個稅。這顯然遠低于再普通不過的民營企業。
昨日中午,早報記者再次趕往力拓上海辦事處,該公司位于盧灣區淮海中路300號新世界中心的51層。該寫字樓實際從7月10日后就已經對進出者斤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查。《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昨天稱,力拓撤回了所有在中國從事鐵礦石和鋼鐵行業研究工作的員工。但記者看到,辦事處內仍有工作人員,只是稍顯冷清。
“如何逃避個人所得稅,尤其是外資企業,很難了解具體如何操作,”昨日,一位德資工業企業財務部主管對早報記者表示,“不過從財務技術上來講,只要想避稅,總是有辦法的。”
據媒體報道,此次在“力拓間諜案”中被捕的力拓中國鐵礦石業務負責人胡士泰,其每年基本收入就已達到10萬美元,這還不包括銷售業績帶來高達百萬美元的獎金。
不過上述專業財務人士對早報記者表示,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外籍人士在中國居住超過90天,且在中國境內工作所獲得的收入,都必須要在國內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如果通過其國外母公司發放薪酬的話,理論上是實現了避稅,前幾年在這些方面中國一直查得不嚴。
實際上,在中國境內工作但走賬避稅的外企高管在2008年之前并不少見。該人士對早報記者表示,從去年開始,中國已經有了外匯結匯限額,大約每年不能超過1萬美元,否則就要說清楚其來源和用途。
從業內外普遍的常識來看,力拓上海辦事處的個稅如此之低,有些不可思議。分析人士認為,或許是已經通過其北京總部繳納了個人所得稅。
“辦事處不是獨立法人機構,但是其要在當地稅務等部門申請執照。”上述人士對早報記者表示,從理論上講,是可以通過人事代理在中國的法人公司處辦理各種手續,當然也可以直接走北京的賬做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過該人士特別強調,這存在兩種情況:第一,個稅只能在一個地方繳納,如果其在上海的工商登記所在區的稅務局已經有其個稅的底案,那就應該只是在上海繳納,不可能在北京繳納;第二,或是通過財務處理,兩地申報個稅,這樣就分別按基數繳納。目前稅務系統僅是本省區聯網,數據資料跨省區共享尚未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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