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集團稱,如達能提起申訴,娃哈哈必然回應
李靜
本報訊 達能娃哈哈之間的“口水戰”再起。日前,達能質疑娃哈哈商標案終審裁決,并表示將向更高級別的中國司法機關提出申訴。本月20日,娃哈哈集團稱,如達能提起申訴,娃哈哈必然回應,并對達能的質疑作出回應。
達能不滿終審裁定將申訴
經過兩次仲裁、兩次訴訟后,杭州中院在5月21日就娃哈哈商標歸屬權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達能關于撤銷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決議的申請。這意味著,今后,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注冊的“娃哈哈”商標,都歸娃哈哈集團。
對此,18日,達能集團發表聲明稱,上述裁定所涉及的《商標轉讓協議》,只是與娃哈哈簽訂的《合資合同》的從屬協議,并不能解除《合資合同》中規定的娃哈哈集團的商標出資義務。因此,達能將向更高級別的中國司法機關提出申訴。
娃哈哈稱應變更出資方式
面對達能的表態,娃哈哈本月20日回應稱,雙方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雖根據《合資合同》的約定簽署,但相對獨立。由于國家商標局未予核準娃哈哈商標轉讓申請,雙方原定的出資方式無法實現,《商標轉讓協議》無法履行而由雙方終止。根據中國的法律,應由雙方另行協商變更出資方式。
娃哈哈稱,雙方此前已接受了不予核準商標轉讓的行政決定,所以才在1999年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替代,“這正是原定出資方式的一種變更”。
海外商標再成爭議焦點
在18日的聲明中,達能還強調,即便國家商標局駁回國內商標轉讓,也不應該影響《商標轉讓協議》所規定的海外商標轉讓的合法和有效性。
對此,娃哈哈稱,《商標轉讓協議》中商標轉讓包括海外注冊商標,雙方后來簽訂的相關合同及修訂協議,也將娃哈哈海外注冊商標列入許可使用范圍。
面對達能的“繼續申訴”,娃哈哈集團昨日稱,尊重達能享有的訴訟權,如達能申訴,娃哈哈必會回應。
本月20日,記者致電法國達能在中國的新聞發言人,但截至發稿,其手機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業內人士稱不大可能改判
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杭州中院就該案終審裁定改判可能性不大。
此外,2007年5月,達能向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國際仲裁院提出多項仲裁申請,起訴娃哈哈集團從事同業競爭、欺詐等行為,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等。據悉,斯德哥爾摩商會國際仲裁院將會于今年7月份作出裁決。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屆時將是該案的終結日。(《新京報》記者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