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岳偉發自北京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中遠集團)獲悉,其下屬公司青島遠洋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遠洋)原副總經理宋軍,因涉嫌貪污罪被青島市四方區檢察院批準刑事拘留,但至今仍在逃。
成立于1976年的青島遠洋,是國家大型專業化國際散裝貨物運輸公司,系中遠集團所屬緊密層骨干企業之一。2007年12月29日,青島遠洋被整體注入中國遠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1919,HK,以下簡稱中國遠洋)。
涉嫌貪污公款10萬元
據四方區檢察院資料顯示,宋軍是因涉嫌貪污公款10萬元而在今年5月中旬被批準刑拘的。隨后,中遠集團立即將其免職。
今年47歲的宋軍,擁有南開大學博士學位,曾任青島遠洋運輸公司第一副總經理,兼任公司的CIO,具體分管公司信息化建設工作和陸上產業經營工作。
中遠集團宣傳部的李經理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宋軍涉嫌經濟犯罪、貪污公款10萬元全部源于其在青島遠洋任職期間。以宋軍所分管的業務,青島遠洋的非主營業務極有可能是其涉嫌經濟犯罪的領域。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中遠集團了解到,作為中遠集團及其下屬公司的主營業務,遠洋運輸的財務監管體制相當成熟且透明:其下屬公司在結束一天業務后,均不可在公司留有業務資金,全部匯總由總公司的財務部門和專屬財務公司負責,每天平賬。
“公司高管從中尋找漏洞的機會很少,反而是一些分公司的非主營業務,成為總公司財務體系關注不足的地方,以致有經濟犯罪的可能。”李經理坦言。
青島遠洋的非主營業務,如酒店、物業等均屬陸上產業經營范疇,而宋軍恰巧負責該領域業務。
檢察部門發出通緝令
“由于有群眾舉報,2008年青島市公安局開始調查,宋軍的一系列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為親友非法牟利、生活腐化等違法亂紀的行為逐步浮出水面。”一位接近青島遠洋的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透露。
而上述人士所說的內容與中遠集團宣傳部李經理所說的大體相當,宋軍貪污的公款均來自青島遠洋陸上業務。據他介紹,自2005年起,宋軍利用其職權,將所分管的船舶的各種保險交由北京泰洋保險經紀公司操作,該公司總經理為馬丹青。
另外,在遠洋大廈一期、二期的玻璃幕墻項目中,宋軍操作了整個招標過程,并將玻璃幕墻工程直接轉包給一家老板名為陳林根的公司。其間,一個玻璃幕墻供貨商一次打給宋軍近數百萬元,作為回扣。
不過截至記者發稿,上述情況并未得到青島遠洋證實。
為此,在青島市檢察部門近期已發出通緝令中,除了通緝宋軍,馬丹青、陳林根也在其內,而后者目前已經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