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議會發難 中石油合同生變數
伊拉克議會油氣委員會秘書長稱中石油去年與伊拉克政府簽署的《艾哈代布油田開發服務合同》未獲議會批準;伊拉克石油部則認為協議無需獲得議會審議通過
【《財經網》北京專稿/記者 陳竹】伊拉克議會油氣委員會秘書長17日公開表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下稱中石油)2008年11月10日與伊拉克政府簽署的《艾哈代布油田開發服務合同》違反了伊拉克的法律,因為該合同的簽署并沒有獲得伊拉克議會的批準。
2009年4月17日,伊拉克議會油氣委員會秘書長賈比爾(Jabir Khalifa Jabir)在伊拉克油氣委員會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上述意見。
《艾哈代布油田開發服務合同》是2003年海灣戰爭之后,中國石油公司同伊拉克簽訂的第一單石油合同,也是戰后伊拉克政府與國外公司簽訂的首個石油合同。項目總投資為30億美元,合同期限23年,約定在三年內建成日產2.5萬桶原油及六年內建成日產11.5萬桶原油的產能。油田投產后,還將為附近的電站提供發電燃料。
據中國駐伊拉克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今年1月發布的消息,中石油已于今年1月2日正式開采該油田。
除了中石油的這項石油合同,賈比爾還將主要矛頭指向伊拉克石油部去年同殼牌公司簽署的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合同,稱“殼牌公司簽署的石油協議是違反伊拉克憲法的,這項石油協議將損害伊拉克的經濟利益。我們將竭盡全力取消這項協議,并把殼牌公司驅逐出伊拉克”。
賈比爾的言論反映出,伊拉克議會同政府內閣在國家油氣政策上存在分歧。政府方面希望盡快加大勘探開采力度,提升伊拉克的油氣產量和可采儲量,而議會則擔心外國石油公司會局部壟斷伊拉克的油氣市場,控制油氣產品價格。
賈比爾上周告訴當地媒體,目前任何競標中的油氣協議都將可能被取消。而伊拉克石油部則認為,上述協議無需獲得議會審議通過。一些當地分析人士指出,隨著議會反對聲音的增強,伊拉克石油公司很可能因擔心違背法律而不敢再簽訂新的長期涉外油氣協議。
據了解,這些涉外油氣協議的合法性可能需要伊拉克最高法院的裁決。
劍橋能源咨詢的一位分析師告訴《財經》記者,伊拉克政府和議會在油氣開采上的權責應該在伊拉克的石油法草案中有所規定。但據了解,盡管伊拉克的石油法草案2008年2月就制訂完成,但庫爾德自治區以該草案在沒有得到庫爾德方面同意就被修改為由,拒絕為草案投贊成票。圍繞伊拉克石油法的爭執一直持續至今,導致伊拉克的石油開發和外國投資一直缺乏法律依據。
與此同時,圍繞著伊拉克油氣資源的爭奪還在繼續。上周,殼牌首席執行官范德偉(Jeroen van der Veer)親赴北京,與幾家中國國有石油公司就聯合競標伊拉克北部基爾庫克油田的事宜進行商討。范德偉在記者見面會上透露,這項新的競標將于今年6月末或7月初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