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有關負責人13日針對有媒體關于其下屬上市公司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高管層薪酬福利達千萬元的報道做出回應,稱中海油有限公司高管層薪酬福利嚴格遵守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規定,個人實際所得與向資本市場披露的“名義收入”大相徑庭。
中海油總公司新聞負責人介紹說,在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國家為推動石油行業在海外整體上市,特批中海油有限公司為先行試點,允許中海油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冊,并以紅籌股形式分別在紐約和香港上市。在當時歷史背景下,為了消除海外投資者對中國企業的投資顧慮,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可,中海油有限公司按照國際慣例和香港公司的標準設計了包括公司高管層薪酬、期權激勵在內的一整套公司治理和激勵機制,并定期向資本市場進行披露。實際上,所有高管層成員從2001年上市第一天開始就把董事會批準的收入捐給了母公司中海油總公司,因而成為“名義收入”。
這位負責人說,中海油有限公司與其他央企一樣,高管層和員工收入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按照價值貢獻確定個人實際收入,并經國資委確認后執行,實際收入與“名義”收入有天壤之別。據新華社電
回放:曝董事長年薪1200萬
12日,記者查閱中海油2008年年報發現,中海油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傅成玉的薪酬達1204.7萬元,較2007年增加74.5萬元。
年報披露,傅成玉的薪酬由袍金(董事會成員的獎金)、薪金津貼及福利、績效獎金、退休福利計劃供款、股票期權收益五大部分組成。與2007年相比,袍金從92.9萬元降為84.7萬元,薪金津貼及福利從334.6萬元降為305.1萬元,但其績效獎金從232.9萬元增加到261.6萬元,而退休福利計劃供款8.8萬元保持不變,股票期權收益從461萬元增加到544.5萬元。據《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