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北亞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貴亭挪用公款、貪污、受賄及單位行賄,昨天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7年至2005年,劉貴亭挪用公款9999.98萬元,貪污1337萬余元,受賄50萬元,此外,代表單位行賄202萬元及32萬美元。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昨天一審宣判:劉貴亭犯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上繳國庫;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北亞集團創立于1992年7月,是由哈爾濱鐵路局等12家企業發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聯合其他28家國有大、中型企業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6年5月16日在上交所掛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