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布船舶規范企業公告:7家撤銷資格,10家限期整改
澎湃新聞 來源:澎湃新聞
5月13日,發自工信部的消息稱,有7家企業被撤銷船舶規范企業資格。
據“工信微報”發布的消息,這七家企業分別是:遼寧省的大連遼南船廠,江蘇省的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江蘇東方海洋裝備有限公司、江蘇熔盛重工有限公司,浙江省的浙江造船有限公司、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山東省的青島造船廠有限公司。
工信部同時公布了10家船舶規范企業變更公告信息、6家符合《船舶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
據“工信微報”,上述決定,是按照《船舶行業規范條件》和《船舶行業規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經委托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和中國船級社組織專家評審和現場核查,并經網上公示和審核等程序,作出的。
工信部還發出通知,要求10家船舶規范企業限期整改。其中包括,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旗下的上海江南長興造船有限責任公司。
據“工信微報”5月13日發布的消息,這10家企業還包括,江蘇省的江蘇新揚子造船有限公司、江蘇揚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舜天造船(揚州)有限公司、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的福建華東船廠有限公司,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的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中船西江造船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的重慶川東船舶重工有限責任公司、重慶東港船舶產業有限公司。
這10家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分別是,未按要求上報統計數據;企業造船生產體系處于非正常狀態;企業組織管理體系處于非正常狀態;沒有獨立的質量體系證書。
工信部給這10家企業中的6家企業和4家企業,分別給予了“1個月內”和“3個月內”的整改期限。
對此,“工信微報”稱,根據《船舶行業規范條件》及《船舶行業規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加強船舶行業規范企業動態管理,工信部委托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和中國船級社組織專家于2016年開展了已公告的船舶規范企業的評估審查。經專家對企業資料審查以及部分企業的現場核查,共有10家企業存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應整改的情況。請督促相關企業進行限期整改,并在完成整改后將有關情況報工信部裝備工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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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金磊 SF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