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銷售新規為何“隔靴抓癢”
《企業觀察報》記者 劉曉君
作者 薛文
近日,有消息稱,經過多輪商討修訂之后,汽車流通領域最重要的汽車銷售新規即將發布。新規將淡化“品牌”概念,或更名為《汽車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下稱“新規”)。
據參與新規修訂討論的相關人士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發布新規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建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緩解過去經銷商和汽車廠商的嚴重不對等關系。
追根溯源,這主要源于2005年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強化了主機廠在產業鏈中的強勢支配地位,掌控著從確定銷售價格、經銷商利潤空間、經銷商網絡建設,到品牌宣傳等多方面的“主宰權”,這種不對等關系導致經銷商生存狀況迅速惡化,致使雙方矛盾不斷加劇。
長期以來,經銷商強烈希望修改汽車銷售法規,改變這種不對等關系,為自己爭取更多利益。
如今,汽車銷售新規即將塵埃落定,有業內人士預計,新規將通過放寬經銷商建店的硬性要求,以及調整商務政策等多個方面,改善汽車廠商和經銷商的不對等地位。比如,在網絡規劃上,未來汽車廠商不得強行對經銷商在經營預測、網點布局方案、網絡建設進度及建店、軟件和硬件、售后服務標準等方面做出要求;在商務政策方面,汽車廠商不得強行搭售汽車或配件產品,也不得對經銷商的廣告宣傳方式、費用支出等方面做出強行規定;主機廠與授權經銷商的合同簽訂周期也將從目前的一年一簽有所延長,或為五年一簽。
此外,在廣受關注的經營模式上,修訂稿也提出了鼓勵發展汽車超市、汽車電商等多元化渠道模式,鼓勵售后市場放開,推動經銷商維修轉型升級等內容。
資深汽車行業專家、中國汽車工業咨詢委員會委員陳光祖告訴企業觀察報記者,各地4S店目前存在嚴重的壟斷現象,如何打破這種壟斷,更好地保證汽車售后服務質量,使消費者在市場化的環境中得到真正的服務才是重中之重。
而在新規中也明確,鼓勵以“超市、電商、賣場并存”的銷售方式,這也意味著新規對4S店模式無疑是一個沖擊。
此外,業界之前普遍看好的汽車銷售新規未讓經銷商歡欣雀躍。因為此前備受爭議的廠商 “授權經營”這一核心規則并未打破,經銷商的多項經營行為仍將在主機廠或總經銷商的授權下展開。
由于“授權經營”原則依然保留,國內渠道模式還難以出現大的調整。對于經銷商而言,汽車銷售新規提“松綁”有點隔靴抓癢。雖然新規在理論上放開了經銷商的多方面權利,但實際上只要授權經營模式不變,汽車廠商就一直掌控著游戲規則,大部分經銷商還是不會輕舉妄動。經銷商如果主動降低標準或者代理多個品牌,就可能會被“斷糧”,排除在授權經營體系之外。也就是說,經銷商和汽車廠商之間的不對等關系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令汽車經銷商們失望了。
不過,在眾多業內人士看來并不意外。因為在汽車業界,這種經銷商和汽車廠商之間長期形成的不對等關系,不可能說變就變。
實際上,授權經營并不僅僅在中國存在,在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也普遍采用這種模式,經銷商與廠商在合作過程中,肯定需要有相關的規定約束,不可能被輕易打破。
所以,對于即將發布的汽車銷售新規,不宜期望值過高,姑且只能“隔靴抓癢”了。陳光祖呼吁,“現在亟須建立相關的配套制度”。他指出,從保證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現在亟須建立一套服務質量保證體系,真正做到以消費者為中心,使消費者在售后服務質量方面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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