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信
《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下簡稱《辦法》)的修改已經箭在弦上。9月10日,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話報道稱,中國商務部正在征求各方意見,將對現行《辦法》進行修改,以改變汽車品牌目前在中國的經銷機制,而新規則將允許經銷商多品牌經營。
“最近剛開完會,會議討論的就是這個事情(修改《辦法》),但是在近期內還不會實行。”9月10日,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一位知情人士向經濟觀察報記者證實,《辦法》的修改確實在進行。而這是近一個月內,國家職能部門第二次針對《辦法》進行的表態。
一個月前,在8月8日召開的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信息發布會上,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董揚透露,國家有關政府部門正在結合產業發展階段和行業變化趨勢,組織汽車行業對《辦法》進行修改與完善。
事實上,由于現形行《辦法》過多保護整車廠利益,經銷商在廠商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在過去數年中,商務部、汽車流通協會等機構多次傳出要修改《辦法》的風聲,但最終都悄無聲息。但最近兩三個月中,隨著國家發改委展開的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推進,《辦法》因被認為是汽車行業壟斷問題的根源而被架到火爐上炙烤,再加上國家工商總局下放對經銷商備案權力釋放積極信號,這兩大部委的行動迫使商務部盡快對《辦法》做出修改。
《辦法》的修改旨在重新界定整車廠與經銷商的利益關系,但對于是否會允許經銷商多品牌經營,業內仍存有較大爭議。在公開的表態中,代表整車廠利益與立場的中汽協人士明確表示,汽車產品特許經營是全世界的通行辦法,改變的可能性并不大。而這與代表經銷商利益的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的觀點相左。
代表各方利益的拉鋸戰仍然在繼續,但包括市場變化的倒逼、相關政策出臺以及輿論環境的壓力,都使得《辦法》的修改勢在必行。
《辦法》修改箭在弦上
從今年7月開始,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陸續對國內汽車行業進行了反壟斷調查,并約談了多家相關汽車企業負責人。此后,包括捷豹路虎、奔馳、寶馬[微博]、奧迪、廣汽豐田、廣汽本田、東風日產等多家企業宣布下調原裝部件價格或整車價格。
不過,隨著反壟斷的推進,矛頭逐漸指向現行的《辦法》。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人士表示,汽車行業此輪發壟斷調查是為了消除“橫向限制、縱向限制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涉嫌壟斷行為”,這意味著反壟斷不是不局限于整車價格,更針對售后市場的零部件供應渠道壟斷和整車企業與4S店限價限區域銷售等行為。
但是,如果要徹底消除壟斷,則意味著現行的汽車廠家通過“授權”經銷商的合作關系要發生改變,這與現行的《辦法》存在沖突——《辦法》規定,必須獲得汽車供應商授權后才能到工商部門登記獲取經營資格,這使得汽車經銷商處于汽車生產企業的嚴格管控之下,也導致汽車行業更容易出現縱向壟斷。
而在今年7月3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將審核下放到地方。
盡管這一政策的官方解釋是“簡政放權”,但在業內看來,從某種程度上預示著汽車品牌授權4S店單一銷售的模式將被打破,而多元化經營模式也將有望“落地”。《辦法》自2005年4月1日開始實施,過去9年間,《辦法》即將重新修訂的消息一直不斷,甚至成立由商務部牽頭,發改委、工商總局參加,中國汽車流通協會配合的新版《辦法》起草小組,但一直未有結果。
2012年年底,商務部提出要推“規范汽車流通市場秩序五大舉措”,醞釀的措施包括“進一步明確‘授權’的概念、授權年限;制訂品牌供應商設立標準”等,但最終未能推出。而如今,發改委和工商總局的舉措無疑將商務部推到了前臺。“商務部正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接近商務部的消息人士告訴記者。
經銷商反抗倒逼改革
實際上,新版《辦法》已經研究了很長時間。由于現行《辦法》在內容設定上過分偏向整車廠,一開始就招致經銷商的反對。在正式實施兩年后的2007年7月,500家汽車經銷商聯名上書商務部,要求對《辦法》進行修訂。2008年,相關政府部門著手商討修改方案。之后的幾年里,每年都會有來自汽車企業的“兩會代表”就此提出修改議案,但相關部門一直謹言慎行,遲遲沒有下文。“方案是早就在說了,但各方還在統一意見,具體什么時間能出臺,還不能確定。”知情人士透露。實際上,從代表整車廠的中汽協和代表經銷商的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在《辦法》修改上發出迥異的聲音,外界已經能部分感受到其中的分歧和各部門之間拉鋸的劇烈程度。
不過,這種局面并不會持續太長時間。從《辦法》制定到現在的9年間,中國汽車市場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汽車銷售行業已經從躺著賺錢的“香餑餑”行業變成了競爭激烈的紅海。今年上半年,6家上市經銷商集團在營業增加的情況下凈利潤卻同比下降9.1%;平均凈利率降低為1.5%,同比下降0.2個百分點。
在經濟下行、城市限購,以及成本上漲等壓力下,經銷商大面積陷入虧損之中,但與此同時,整車廠卻仍在迫使經銷商提貨,以沖擊銷量。
“一開始由于中國的汽車經銷商自身素質較差,需要由來自汽車生產企業培訓,但經銷商已經成長了,這種地位的不平等需要改變。”某經銷商集團人士指出。實際上,一些經銷商集團已經通過內部資源協調,變相進行多品牌銷售。“《辦法》弊端已日益顯露,變成阻礙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因素。”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汽車經銷商商會秘書長韓峰認為,《辦法》存在重大政策漏洞,無形中充當了外資車企在華謀取暴利的保護傘。同時,《辦法》也限制汽車流通行業經營業態多元化發展,造成行業高風險運行,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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