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債發行門檻或再升高城投公司5年后會消失?
孫紅娟
自2010年開始火爆的城投債發行可能將告一段落,甚至城投公司可能將退出歷史舞臺!兜谝回斀浫請蟆帆@得的一份國家發改委關于企業債券風險座談會的會議紀要(下稱“8·5紀要”)透露了上述信號。
8月5日,國家發改委召集8個省級發改委、券商以及評級公司和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召開企業債券風險座談會。會議傳遞出的基調是,發改委審批城投以及普通的企業發債將更加嚴苛,從抵押資產到負債率以及申報間隔時間、資金募集使用等都有更加嚴苛的規定。
雖然目前“8·5紀要”中所談內容最后在多大程度上成為發改委新政目前尚不確定,“但發文的可能性比較高,現在清理城投公司是大勢所趨,也可以說城投公司的歷史使命已經基本完成!國海證券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汪杰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
負債率門檻顯著上移
“8·5紀要”顯示,該次座談會主題是討論企業債券風險,而作為企業債近年來的主體城投債首當其沖。
受“10佳木斯債”土地造假影響,本次會議紀要第一條就強調在今后的審批中強化土地資產有效性審查:“要求省發改委實地勘察土地資產狀況,認真比對核實入賬土地評估價值,同時對于抵質押手續要求更加嚴苛,如果抵質押手續在發行完成后的,應該提供抵質押部門承諾性文件,保證用于抵質押的資產具備辦理抵質押的條件!
另外更為關鍵也更為直觀的是資產負債率標準,相比2013年4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進企業債券發行審核工作的通知》(“957號文”),“8·5紀要”將資產負債率門檻進一步上移,這樣就會將一些城投企業攔在門外。
“8·5紀要”顯示,資產負債率較高且債項評級在AA+下的待批債券將進入“從嚴審核”類別,這里的負債率較高指的是城投資產負債率高于60%,產業類資產負債率高于70%;同時,連續發債兩次,且資產負債率高于60%的城投債也被歸為“從嚴審核”類別。而957號文的從嚴審核標準是資產負債率較高,城投類企業65%以上,一般生產經營性企業75%以上,且債項級別在AA+以下。
與之相應的,本次座談會紀要就發行擔保的要求以及不予審核的門檻也相應提高。
“8·5紀要”還表示,對于城投類資產負債率超60%、產業類資產負債率超70%的,原則上要求提供擔保;融資性擔保對于單個被擔保人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30%,整體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10倍。而2012年12月份的規定則是“對資產負債率在80%~90%之間的發債企業,原則上必須提供擔保措施”。
同時加快批準類的標準也有所上移。據957號文,企業債發行加快和簡化審批類的標準有:資產負債率低于30%,信用安排較為完善且主體信用級別在AA+及以上的無擔保債券等;但“8·5紀要”顯示發行加快批準類分了兩種情況,一是資產負債率低于20%,主體評級在AA+及以上的無擔保債券;二是地方政府首只城投債且資產負債率低于30%。
另外,企業申報時間間隔也由六個月調整為一年。
新增區域負債審核指標
“8·5紀要”還對不予受理的申請做了明確規定:一是資產負債率超80%的,原則上不予受理;二是2013年后仍盲目進行短期高利融資企業,其短期高利融資綜合成本達到銀行同期貸款利率1.5倍以上的,累計額度超過企業總負債規模10%的將不再受理。而2012年12月份的通知規定的不予核準發債的標準是資產負債率超過90%,且債務負擔沉重、償債風險較大。
“8·5紀要”還新增區域負債指標作為審核城投債發行標準,規定“區域全口徑債務率超過100%的,暫不受理區域內城投企業有可能新增政府性債務負擔的發債申請。地方政府所屬城投已發行未償付企業債、中票余額與地方政府當年GDP的比值超過8%的,其所屬城投企業發債應嚴格控制。城投企業單次發債規模原則上不超過所屬地方政府上年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
同時,為了防止城投企業走私募發行的通道,“8·5紀要”還表示,凡投資項目涉及政府補貼、回購等有關政府償債保障的城投企業,一律不準采用私募融資方式。
對于確需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投向應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完善與項目相關的償債保障措施,項目變更對企業信用狀況未產生下調或負面評價。主承銷商應出具專題分析報告,律所應出具合規性報告,經省發改委備案同意后予以公告實施。
城投債使命將盡
有主承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發改委做出上述指導符合市場預期,主要針對城投債及城投或平臺公司,是這些發行主體逐漸退出中國資本市場的信號。
首先,城投債在過去幾年的快速發展集聚的風險值得關注;其二,城投債發行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利益尋租和腐敗事件頻繁發生,城投債和城投公司整頓正在進行;其三,城投債逐漸被“市政債”所取代是大勢所趨,而且城投債火爆發行的背景是配合當時4萬億的財政刺激政策,其使命基本結束。
目前城投或平臺公司轉制自6月份就已經拉開大幕,汪杰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5年后城投公司可能就不存在了。”
不過短期內,城投公司的融資需求仍然存在。有承銷人士認為,如果單是發改委圍堵城投債,城投公司的融資需求可能會轉向交易商協會注冊發行的中票或者證監會[微博]審批的交易所債券。
一名接近交易商協會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發改委在債券審批方面的政策對于交易商協會的債券注冊發行會起到一定的參考作用,但具體的政策還是由交易商協會自己確定;另外,上周五,證監會發言人鄧舸就表示要進一步擴大交易所債券發行主體,將允許“市政債”、并購重組債券在交易所發行。
也有主承人士認為,不管是證監會還是交易商協會都不會接城投債發行的盤子,畢竟在誰那里出事都不好看,而且清理城投公司的政策趨勢,各家監管機構都看得比較清楚,不會因為爭奪市場份額貿然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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