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麗娟
11月20日,有消息稱,部分信托公司已經接到銀監會通知,停止部分政信合作產品,主要包括平臺貸類、基礎建設類型、資金池類項目。而在三個月前的8月16日,銀監會也曾“窗口指導”政信信托。
據日前中國信托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三季度政信合作規模同比增長1115.14億元。此次叫停是例行的窗口指導,還是基于增長太快所作的風險管控?《中國經營報》記者就此向銀監會發出采訪提綱,但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回復。
增速迅猛
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三季度政信合作規模增長1115.14億元;而去年年底,全國信托公司政信業務的余額僅為2536.84億元。
這并非今年對政信信托的第一次“嚴打”。
8月16日,銀監會非銀部曾召集十多家信托公司開會,重申信托公司為仍在“名單”內的地方融資平臺提供的融資,總量不得超過2011年末的規模,須切實執行“降舊控新”目標。
“銀監會每3個月會更新一次名單,按照規定,名單內的信托公司可以做哪些項目,名單外做項目將被叫停。”某信托公司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
在普益財富信托研究員范杰看來,此次叫停更傾向于口頭通知,“今年以來,地方融資平臺從信托渠道獲得的融資已經接近甚至超過從銀行渠道獲得的融資,而某些信托公司的政信合作業務增速太快,政府換屆之際,銀監會從數量和風控方面,勢必會考慮后期風險。”
不過,這并沒有讓政信類產品失去應有的市場份額。“目前政信合作產品共發行了429款,相較于去年全年119款,其在所有種類中的占比也從去年的4.77%上升到11.19%。”范杰說。
中國信托業協會統計數據亦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信托公司政信合作項目的余額為3903.46億元,在特色業務中的占比為6.18%;與去年同期相比較,今年三季度政信合作規模增長1115.14億元;而去年年底,全國信托公司政信業務的余額僅為2536.84億元,占比5.27%。
“原來信托公司只會選擇與一二級省市地方融資平臺合作,但是今年以來,這種合作越來越向五六級市場擴展,特別是一些相對發達的區縣級,基本上只要地方政府有合適的項目,一般都可以發信托計劃。”長期致力研究地方融資問題的北京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表示。
信托公司與融資平臺合作的逐漸深入,與銀監會對銀行平臺貸款嚴格限制有關。按照銀監會2012年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監管工作的管理思路,2012年,在原有“名單制”管理的基礎上,對全口徑融資平臺(包含退出類平臺)按照“支持類、維持類、壓縮類”進行信貸分類,且仍按“平臺類管理的融資平臺貸款余額原則上只降不升,以降舊控新”為重點。
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政信合作類信托主要包括直接以政府名義借款的應收賬款財產權信托和以政府融資平臺名義借款的平臺類信托兩類。產品收益率介于9%~9.5%(投資額為100萬~300萬元)以及9.5%~10%(投資額為300萬或300萬以上),期限一般在1年半~2年之間。
憑借政府信用,這類產品頗受歡迎,推出后往往很快能募集到資金。“今年以來,公司共推出了10幾款產品,主要是一些地方基建項目。一般來說,產品募集周期為2個月,但是往往一個月之內就可以認購完。”某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坦言。
普益財富數據顯示,截至11月20日,今年共有48家信托公司發行了政信合作產品,其中華信信托、中鐵信托、國元信托、中信信托、中融信托等信托公司發行規模位列前茅,華信信托更以101款的發行總量占比位列第一。
據悉,注冊地和總部在大連市的華信信托,偏好遼寧省境內特別是大連市的政信合作項目、房地產信托業務等。截至2011年年末,華信信托受托管理信托資產余額近450億元。“華信做大連區域內的鐵路、公路項目比較多,政信合作產品目前是其主要業務方向。”范杰告訴記者。
“接龍式”續還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規模和發行的不斷上升,信托公司選擇地方政府合作時也難免會出現盡職調研以及財政評估不完善的情況。
“地方融資平臺其實就是一個‘接龍式’的連續發展模式。在地方,政府用借新還舊的方法解決以前債務的現象也是很普遍的。”用益信托研究員李旸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政信類產品的信用風險首先體現在還款主體上。如果政府是第一還款來源的,其是由政府一般征稅權力為擔保,需要政府的稅收或其他收入來償還;如果第一還款來源是政府融資平臺(通常是地方城投公司),一般由政府事業的收入作為擔保,例如土地儲備、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等收入來償付。
相對銀行貸款,目前,地方融資平臺從信托公司融資要容易很多。此前,有媒體報道,監管部門默認信托融資的增長,可能是為融資平臺“留一條緩釋風險的路”。而部分銀行通過信托,變相突破了銀監會的監管規定,比如,銀行表內資金購買信托受益權,而信托產品的資金投向是融資平臺。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規模和發行的不斷上升,信托公司選擇地方政府合作時也難免會出現盡職調研以及財政評估不完善的情況。“政府直接融資和信托公司通過政府融資平臺,有政府擔保責任的融資模式仍有差異,特別是一些地方政府操作財政能力也不盡相同,政府能力不同,自然風險把控也會不同。”李旸認為。
對于兩種不同的融資主體,信托公司在做盡職調查時,并不能明顯分辨其區別,這種情況下,信托公司往往只看到政府背景這個信用基礎,而忽略了其真正的還款來源,也為后期償還造成一定的壓力。”不過,在李旸看來,雖然存在風險,但由于地方政府手上握有豐富的資源,通過資源整合,政府還是有一定能力償還的,目前情況并不會造成不能兌付的風險。
目前,由于我國中央和地方實行分稅制,各級地方政府通常都有一定程度的財稅自主權,政府直接負債的信托通常要求對政府的債權由當地人大列入當年預算,并由財政局擔保到期還款。因此,對投資者而言,在購買政信合作產品時,需要重點考察不同地方政府的財政實力。
“不同地方財政實力差異很大,不同行政級別財政收入差異很大,從年度財政收入不到50億元的縣級,到年度財政收入超千億元的省級,意味著不同信托產品之間償付能力上的差別會很明顯。但是當下很多信托公司在選擇項目的時候,一般是政府有項目他們就會發產品,對地方政府背后的實力并沒有做十足的調查。”上述信托人士表示。
金永祥也表示,政府對資金使用效率低下的現狀也為后期兌付造成一定的壓力。政府上馬一個項目很容易,但后期謀劃能力比較弱,往往是資金進去以后,風險難以把控。“比如說,政府立一個項目,往往需要3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投資,然后開始慢慢籌劃,相比一些企業運作,這些資金的利用可能有效,因為一般的信托計劃運作時間為2年,也就意味著,政府剛把錢投進去,后期還沒有真正運作或者經營的時候,資金就要想著退出。”
在金永祥看來,地方融資平臺類信托融資目的一般是資助和政府公共政策有關的項目,如土地儲備、開發區建設、保障房建設等。由于沒有政府完全信用擔保,項目風險較大,投資者不能因為這類企業有政府信用背書就放松對它們的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