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青松 健康元地溝油事件仍在發酵,除健康元外,有“中國制藥工業百強”之稱的齊魯制藥旗下三個子公司和外資企業正大集團旗下的山西正大、襄樊正大也被卷入“地溝油制藥”事件。
浙江省寧波市中院于8月28日開庭審理的全國首例特大地溝油案案件,揭開了健康元為降低生產成本,不惜漠視生命采購地溝油制藥的驚天秘密。
公開資料顯示,作為涉案最大的買家,在持續長達一年半的時間里,健康元全資子公司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采購1.45億元地溝油用于生產7-ACA,其均價甚至比地溝油均價還低2000元/噸,而這批產品作為抗生素的中間體,已廣泛流向醫藥市場。
據介紹,7-ACA是用于生產頭孢類抗生素的中間體,屬于化工原料。化工企業生產7-ACA有兩個步驟:首先是通過頭孢菌發酵得到頭孢菌素C,豆油是發酵過程的培養基成分之一,焦作健康元購買的摻雜地溝油的豆油,就是用來提供所謂營養成分的;第二步是經過酶法或化學裂解法分離并提純得到7-ACA。
據《中國企業報》記者了解,涉事企業、業內專家給出了不同的回答。不過,總體來看,反對用地溝油制造7-ACA的聲音占據主流。
“地溝油”事件爆發后,當事方健康元“喊冤”。公司董事長朱保國表示,不良供應商在豆油中勾兌一定比例劣質油,國內目前還沒有有效的檢測方法能檢測出來。再加上采購管理上的不足,健康元在化工原料生產環節被不良供應商鉆了空子。
而對于公眾擔心的有害物質殘留問題,朱保國表示,在藥里有很低濃度的殘留,各個國家都有標準。“健康元7-ACA的殘留濃度肯定不會超過。”
對于朱保國提出的“地溝油”無害論,更多的專家明確表示了否定。大多數專家認為,7-ACA是制藥原料,國家規定在生產過程中應該用食用豆油。用地溝油或其他任何的替代品,都是不可行的。
暨南大學藥學院中藥學系系主任于榮敏指出,“藥物中間體的危害性與地溝油中的有害物質和提煉技術有很大關系,如果廠家提煉技術差,純度低,那么提煉出來的這種藥物中間體肯定對人體有害。”
酶工程與代謝工程專家楊晟表示,用地溝油代替豆油,很難保證地溝油的雜質被完全排除,更無法保證地溝油的雜質是否有害。
蘇州大學副校長、微生物學與免疫學專家熊思東也認為,藥用微生物培養基成分,必須符合嚴格的GMP(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規定。“地溝油并不在所允許的成分之列。”
據2010版藥典顯示,關于藥用輔料的豆油,具體規定為:本品系由豆科植物大豆的種子提煉制成的脂肪油。因此,地溝油顯然不符合藥用規定。
不過,相對于多數專家的一致反對,業內也有專家表達了不同的聲音。
軍事醫學科學院教授、藥學專家、博士生導師梅興國先生在其博客上發表文章,詳細地解讀了地溝油制藥過程并呼吁“不必恐慌”。
梅興國認為,從科學理論上來說,微生物的營養來源是否是地溝油與7-ACA的質量、相關藥品的質量、藥品服用者的身體健康,基本上不存在直接的關系。“不能用其它的高標準要求所有環節,這會嚴重地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及產品競爭力的下降,對于國家醫藥產業的良性發展極為不利。”
持有類似觀點的西南大學藥品研究學教授楊大成認為,如果按規定工序提純,那么應該不存在藥品質量問題。如果能夠把地溝油這些廢品采用合理規范的方式,“變廢為寶”能夠提煉達到用藥程度要求的物質,這將是未來的發展趨勢。
據記者了解,目前微生物培養基以利于微生物生長為原則,并無國家標準。國內相關法規也未提及藥用化工原料生產是否能使用地溝油。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正組織專家檢索國內外有關文獻,評估豆油質量對頭孢類抗生素藥品質量安全的影響,同時了解國外使用再生油的做法。
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電話采訪時,健康元相關人士回應稱:“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正在進行調查,不方便透露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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