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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價局關于調整本市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價格的通知
滬價管(2012)013號
市建設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銷售分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提高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12]133號)和當前進口液化石油氣價格變動的情況,為保持本市車用液化石油氣價格與成品油價格基本銜接,經研究,決定適當調整本市車用液化石油氣的零售價格。具體如下:
一、車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中準價,由現行每升5.09元提高為每升5.31元。根據當前車用液化石油氣經營成本和市場情況,目前最高零售價格統一按中準價執行。
二、請市建設交通委繼續依法加強市場監管,督促經營企業確保市場正常供應,并做好對各類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
三、請市交通港口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和企業,做好對車用液化石油氣出租車駕駛員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出租車行業的穩定
調整后的價格自2012年8月10日零時起執行。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物 價 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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