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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之際“氣荒”無預警之下,天然氣價格改革謹慎重啟;為限制價改后可能產生的壟斷暴利,有專家提出征收天然氣暴利稅宜提上議事日程
記者 王康鵬
國家發改委2011年12月11日下發通知,決定自當日起在廣東省、廣西自治區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原來以“成本加成”為主的定價方法,將改為按“市場凈回值”方法定價。
作為過渡性方案,“市場凈回值”定價方案被認為是向市場化改革邁出了重要一步。
“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最終目標,是放開天然氣出廠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政府只對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進行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如是闡述改革目標。
市場化價改,對天然氣行業發展帶來重大利好。中石油、中石化等油氣巨頭為占據有利市場地位而提前布局。
一些專家呼吁,征收天然氣暴利稅也宜早日提上議事日程。
“市場凈回值”法
作為重要的能源種類,天然氣與成品油一樣,價格改革涉及面廣、對相關行業和居民生活影響較大。故此,政府部門對氣價改革一直態度謹慎。
2005年以來,中國政府共三次調整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
在三次價改中,天然氣定價方案有所微調,但其核心規則并未大動,基本遵循了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05]2756號”文件確定的“成本加成”定價方法,即在考慮天然氣生產成本、輸送費用后,再加上適當的企業利潤,確定出天然氣出廠價,作為統一實行的政府指導價。
“成本加成定價方法,使得價格主要依據成本變化而調整,難以反映市場供需變化對價格高低的影響,價格作為平衡供需的杠杠作用無法發揮。”中石油規劃總院油氣管道工程規劃研究所副所長楊建紅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
《財經國家周刊》了解到,從2009年初起,國家發改委即開始著手推進天然氣價改工作。參與改革工作的一位專家透露,當時有6套方案參與論證。是年底,“氣荒”蔓延全國,導致改革陷入停滯。
2010年冬季,在“氣荒”與防通脹雙重壓力之下,改革再度流產。
2011年冬季,全國各地天然氣市場供應平淡無奇,往年頻繁響起的“氣荒”警報也不見蹤影,CPI也連續數月回落,這為推進天然氣價改提供了較為難得的有利時機。
2011年12月26日,國家發改委對外發布了在“兩廣”地區試點氣價改革的消息。
此次采用的“市場凈回值”定價方法主要思路為:選取計價基準點和可替代能源品種,建立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價格掛鉤機制。以計價基準點價格為基礎,考慮天然氣市場資源主體流向和管輸費用,確定各省市自治區的天然氣門站價格。
試點方案明確,選取上海市場(中心市場)作為計價基準點。可替代能源品種選擇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氣(LPG),權重分別為60%和40%。可替代能源單位熱值價格加權平均后,天然氣價格在此基礎上乘以0.9的系數得出,此即為計價基準點價格。在此基礎上,倒扣管道運輸費后回推,即可確定天然氣各環節價格。
楊建紅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解釋說:“簡言之,試點定價方法是,以上海市場為基礎確定天然氣基準價,減去管輸費用,得到某省的門站價格;‘兩廣’地區的最高門站價格,是先由上海基價減去新疆至上海的管輸費用,得到一個價格;在這個價格上,再加上新疆至‘兩廣’地區的管輸費用,得到的一個最終價格。”
所謂“市場凈回值”法,已在歐美等主要國家廣泛采用。其以商品的市場價值為基礎確定上游供貨價格,而商品的市場價值按照競爭性替代商品的當量價格決定,最終用戶價格按市場價值確定。以此法確定天然氣價格,可讓市場需求對價格的影響迅速傳導至供應鏈各環節。
以上海市場作為計價基點倒推西氣東輸氣價,可發現進口價格明顯偏高,這將有利于促使天然氣進口商調整進口策略,合理控制進口氣價水平。
“天然氣并不像石油一樣有全球統一的市場,也就沒有統一的國際天然氣價格。因為天然氣主要用途為燃料,將天然氣掛鉤燃料油、液化石油氣價格的做法比較合理。”卓創資訊天然氣版主編李凌軒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選擇上海作為中心市場也很合理,該地區氣源豐富,基本上已經是市場化定價。這都是本次改革的可圈可點之處”。
全國推廣的微調預判
依據“市場凈回值”法,按2010年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氣進口價格(對應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每桶80美元左右)測算,國家發改委確定廣東、廣西兩省(區)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分別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
中海油廣東大鵬公司進口澳大利亞的LNG(液化天然氣),到達廣州門站的批發價為1.64元/立方米;目前廣州民用天然氣價為3.45元/立方米。對比兩廣地區現有的天然氣價格,2.74元/立方米的試點氣價比較適中。
廣東油氣商會燃氣部部長鄧子奕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相較此前業界預期的價格水平,2.74元的價格有較大幅度的偏低,“跟中海油大鵬LNG公司的價格比,已不具可比性;2006年,廣東大鵬LNG公司按照‘照付不議’價,跟澳大利亞簽訂了25年的天然氣購銷合同,這樣的低價現在已不可能了”。
按照鄧子奕的說法,2.74元/立方米的價格,比西氣東輸二線到廣州的成本價還要低。“據我們跟蹤,西氣東輸二線在新疆到岸的價格在2.1元/立方米左右,若以2.74元的終端價倒推,管輸費用為0.64元/立方米。業內都知道,這個價格是明顯低于新疆至廣州的管輸費用”。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天然氣生產企業對此價格改革方案持反對意見;恰恰相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的企業,均對此方案表示比較滿意。
中石油集團內部人士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若以西氣東輸二線來算,廣東2.74元/立方米的價格并不能完全彌補進口中亞天然氣的虧損;但如果綜合全國各管網、各產地氣源來看,2.74元/立方米的價格,至少比此前政府確定的一些氣田才幾百元每千立方米的價格提高了很多。”
中國能源研究會剛出版的《中國2011能源發展報告》透露,2010年中國進口天然氣量超過160億立方米,對外依存度超過11%。換言之,近90%的天然氣為國內生產。
廣東油氣商會一位部門負責人告訴《財經國家周刊》,從消費市場和生產企業的反應來看,“市場凈回值”法改革方案執行的阻力不會大,“該方案惟一存在的瑕疵,可能在于中心市場的選點,推高了某些省區的天然氣價格,這可能是該方案未來在全國推廣的難點之一。”
按照“市場凈回值”定價法,管輸費用將是比較重要的一個變量。而管輸費用的多少,與該省市與中心市場上海的距離遠近有直接關系。對有些離上海較遠、離氣源地比較近的城市,比如西南地區一些中心城市,按照此前的“成本加成法”,其本身氣價較低;若改為“市場凈回值”法,氣價則會有較大幅度的升高。
“按照市場凈回值定價,中部產氣區的氣價確定是一大難題,比如陜北長慶的氣價該如何確定?在現在試點基礎上,未來的中心市場城市是不是只能依照一個上海,還是可能會做出調整?”楊建紅反問。
目前,我國除了以上海為代表的長三角天然氣消費中心外,還已形成了京津唐、西南、珠三角等多個天然氣消費中心。隨著天然氣管網進一步豐富、氣源來源進一步擴大,若仍以上海作為惟一中心城市,基準價格恐怕會偏離其代表性。
按照國家發改委本次公布的價改方案,兩廣地區僅為試點,何時將在全國推廣尚無定論;國家發改委亦對外表示,“將認真總結廣東、廣西兩省(區)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經驗,評估改革措施對各方面的影響,取得經驗后向全國推廣”。
這些“活話”,為氣價改革下一步做出“微調”留下了可能性。
宜配套稅收政策
長期以來,中國國內天然氣價格明顯低于國際市場,這已成為制約該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中國天然氣消費比例在能源消費結構中僅占4%左右,這與世界平均約24%的比重相比,明顯偏低。
通過本次改革,氣價在市場化改革方向上邁出了重大一步。由于我國的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氣(LPG)大量依靠進口,其價格基本接軌國際。通過掛靠,國內天然氣價格與國際市場一定程度上形成聯動。
“‘市場凈回值’模擬市場的辦法,打開了國內天然氣價格隨國際市場價格漲跌的空間,未來完全市場化后,也就走向了國際化定價。對天然氣生產企業來講,存在的利潤空間非常可觀。”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
在現行的油氣經營、管理體制下,我國的天然氣勘探和生產主要由三大巨頭開展,其天然氣產量占全國產量的95%以上;其中,尤以中石油為甚,其天然氣產量占據全國總產量的70%。
利好之下,幾大石油公司已經提前布局。
2011年12月19日,先于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前一周,中石油對外宣布油氣管道管理體制的重大變革方案,將此前按線管理方式調整為分區域管理,并增設西南管道分公司。按照輸銷一體化原則,根據區域劃分情況相應調整天然氣銷售區域,推行“油氣并舉”戰略。
前述中石油內部人士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大力發展天然氣業務,是公司的一大戰略。預計在‘十二五’末,天然氣產量將占到公司國內油氣總當量50%,新建油氣管道達到5.4萬公里,其中天然氣管道將占3萬公里左右”。
業內人士分析,中石油此舉,主要是為了強化下游,即加強城市燃氣管線的建設和發展。如此,上游采氣、中游輸氣、下游售氣的一體化格局將進一步強化。
中石化也抓住時機緊張布局。2011年12月30日,中石化與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等九家大型煤電企業簽訂協議,就新疆煤制天然氣外輸管道工程落實氣源。
按照計劃,中石化將投入千億巨資,建設輸氣規模達300億立方米/年的新疆煤制天然氣外輸管道工程。該管線包括粵浙管道和新魯管道兩條干線,目標市場分別覆蓋河南、湖北、湖南、浙江、北京、天津等20個省(區、市),將與西氣東輸管線展開競爭。
“天然氣價格掛鉤進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氣,氣價上漲是必然的。如果國家對天然氣資源還實行當前的低稅負,那么,天然氣價格將遠超國內天然氣生產商的實際成本,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將獲取超額利潤。”林伯強警示說。
這樣情況下,消費者利益和市場公平如何保障? 林伯強建議,“稅收政策需要配套氣價改革做出調整。既然石油開采有暴利稅,同樣在走向國際化定價的天然氣,參照石油業同樣征收暴利稅何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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