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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2月27日訊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2011年12月26日起,在廣東省、廣西自治區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通知指出,改革試點總體上不會推高兩省(區)天然氣價格水平。
按照試點的改革機制,廣東、廣西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分別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僅高于目前廣東進口的澳大利亞液化天然氣(LNG)價格,大幅低于目前廣東其他氣源價格及廣西使用的國產液化天然氣價格。因此,改革試點總體上不會推高兩省(區)天然氣價格水平。
通知指出,我國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最終目標是放開天然氣出廠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政府只對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進行管理。近期,選擇在廣東、廣西開展改革試點,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為在全國范圍內推進改革積累經驗。
按照試點的改革機制,廣東、廣西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分別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僅高于目前廣東進口的澳大利亞液化天然氣(LNG)價格,大幅低于目前廣東其他氣源價格及廣西使用的國產液化天然氣價格。因此,改革試點總體上不會推高兩省(區)天然氣價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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