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劉曉林 記者日前從“2011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上獲悉,與“低速電動車”相關的內容已從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1~2020)》(簡稱“《新能源規劃》”)中刪除,此消息得到了多位官員的確認。
這意味著,期待通過《新能源規劃》轉正的低速電動車仍將無望拿到準生證,而絕大多數沒有汽車生產資質的中小企業也將徹底被關上低速電動車的這扇大門。
關鍵的“一句話”被刪除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進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曾有一句話是講到低速電動車”,但在最終的修改稿中,這句話已被刪除。至于原因,張進華表示,“雖然對低速電動車發放牌照的呼聲很高,但對于鉛酸蓄電池作動力電池的質疑聲更高!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建偉也肯定了這種說法,他透露,在意見稿中,低速電動車是被納入了示范推廣范圍的,但考慮到這種車型的發展現狀和安全隱患,最終決定將其排除在推廣車型之外!鞍ìF在越來越多的營運電動三輪車開始沖上街頭與機動車混行,十分危險”。
記者了解到,在去年底出臺的《新能源規劃》征求意見稿內容中,確實曾出現“選擇2至3個典型城市,組織開展小型低速純電動汽車示范運行,重點對城市交通體系影響和節能減排效果進行研究評價,同時開展相關政策法規研究”的內容。這讓諸多不具備汽車生產資格,所產低速電動車無法上機動車牌照的中小企業看到了希望。
據悉,由于不滿足《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中規定的技術條件,在山東各縣市及國內其他地區,低速電動車雖然已經上路3年,但仍未獲得合法準生證。近兩年來,介于現實需求和消費能力的現狀,不少專家及業內人士呼吁對低速電動車放開政策,走先低速、再告訴的推廣路線。但技術含量低、安全性能差,尤其是酸蓄電池的安全和污染問題成為制約低速電動車被認可的主要障礙。
雖然已經確定低速電動車不可能進入國家鼓勵范圍,但張進華表示,“低速電動汽車,業內、業外都非常關注,并且也是一個非常關注的問題。我個人認為,首先低速電動汽車要有一個明確的定義。這個明確的定義首先就是它的技術要求要很明確,就跟目前的比如說市面上不規范的電動汽車還得有區別,F在也有提出來,國家應該適度支持發展先進的低速電動汽車。我個人比較同意這種觀點。”
“低速電動汽車大致是一個怎樣的概念呢?最好是用先進的電池、安全應該達到一定的技術標準、其他的一些技術性能國家應該建立相應的標準體系。先從局部區域試點逐步推開。為什么呢?因為低速電動汽車和目前電池技術水平相適應,另外有巨大的需求。低速電動汽車的發展可以對基礎設施是一個推動,對電池產業是一個推動,為將來真正跟乘用車水平相一致的電動汽車的發展會做一個比較好的基礎!
《規劃》出臺日期未定
此外,對于修改后的《新能源規劃》何時能出臺,張建偉坦言,最新版《新能源規劃》早已通過各部門會審,并在今年6月已提交給國務院提交。但7月溫家寶總理關于“中國新能源汽車發展方向和最終目標并不十分明確”、以及包括技術路線問題、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投入問題、政策支持問題“都必須盡快明確下來”的講話讓《新能源規劃》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因此,現在還不準什么時候能夠正是推出。
據悉,從2010年10月首次公布意見征求稿公布至今,《新能源規劃》已多次上報國務院,但都被打回修改——這也讓業內有了“三上三下”的戲言。面對總理的講話,政策制定方“不清楚究竟是認為政策規劃還需要進一步修改,還是督促盡快實施!
但張建偉表示,《新能源規劃》應該很快就會出臺,因為“各部委都已達成共識,且三條路線也基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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