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梁鐘榮 深圳報道
2010年12月25日18點,山西焦煤集團原煤產量突破億噸大關,成為繼神華集團、中煤集團后全國第三個年煤炭產量超過億噸的企業。
“‘十二五’期間,產量過億噸級的企業數量榜單可能要擴充到13-15個。”2010年12月30日,煤炭專家黃騰對記者分析,榜單組成企業不單有煤企,五大發電集團中至少有四家也將入列。
從2010年年初開始討論的中國“十二五”煤炭工業發展規劃,于11月9日正式成型:到2015年,我國煤炭產量的上限將是37億噸;形成10個億噸級、10個5000萬噸級特大型煤炭企業。
但多位煤炭、電力企業人士均對37億噸的限量目標持保留態度,認為被突破的可能性極大。“更重要的是,各地煤炭資源整合及跨區整合的加速,到2015年或許80%以上的煤炭都集中在30個最大的煤企手中,如果市場煤’、‘計劃電’的體制在‘十二五’期間得不到理順,煤電之間的矛盾將會更加激化。”五大發電集團一位燃料部負責人表示。
三方博弈
2009年,全國煤炭產量29.73億噸,自2005年起年均增長1.92億噸。煤炭分別占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的77%和70%,且占全世界煤炭總產量的46.7%。
據一位煤炭企業知情人士透露,參與起草“十二五”煤炭工業發展規劃有數家機構,如中國工程院、煤炭工業協會信息中心、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等,上報了幾個不同的數據,38億噸、40億噸、42億噸,但最終國家能源局選定了所有數據中最低的38億噸,以此滿足煤炭占一次能源比重下降7個百分點到63%的規劃。
與這個目標相悖的是,在地方和企業的規劃里,總數已遠高于這一目標。
“如果我不增加,其他公司也要增加。”一位煤企人士表示,不增加沒有更高利潤,意味著企業或被兼并,同時企業員工也不會同意。
“投資500億元,建成億噸級煤炭集團,2015年煤炭產量達到15260萬噸。”山西潞安集團董事長任潤厚提出了未來五年集團的發展目標。
而煤炭央企目標更為遠大,神華集團提出“五年再造一個神華”,至2015年煤炭產量達到6.4億噸,中煤集團也寄望在未來五年達到2億噸。
站在億噸級大門外,則有眾多第二梯隊的“舞者”:同煤集團、陜西煤化工集團、山東省能源集團、兗礦集團、河南煤化工集團、龍煤集團、淮南礦業集團、晉煤集團等。
讓眾多煤企提出億噸級目標背景的是:2010年中國將煤炭產量達到32億噸,距離37億噸的限制產量僅有5億噸的增產空間,留給他們的時間并不多。
黃騰解釋,根據各煤企規劃內容,前面四五家的增量已超過5億噸的規模,全國約千家煤企,“如果統加起來,增加的產量應該都會超過10億噸”。
各省自身的規劃同樣令人咋舌。山西稱,2015年煤炭產量目標確定為10億噸,較之2010年增加近3億噸;新疆方面則計劃2015年產量達4億噸以上,較之現今產量增加至少3億噸規模。兩省區規劃增量早已超過國家規定全國5億噸的增產規模。
中國煤炭經濟研究會秘書長趙家廉認為,地方規劃與國家規劃往往脫節,各資源大省之所以爭相組建大型煤炭企業集團,目的是把資源優勢快速變成經濟優勢。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研究所汪文祥承認,對于中西部地區,目前推行的主要還是加快發展的思路。對于西部地區來說,“發展還是硬道理”。
“煤企有擴產沖動、電企有挖煤動力、地方有GDP崇拜,如何剎得住車?”前述五大發電集團燃料負責人提出如是疑問。
在中國煤企爭相擴產的門外,眾多的海外煤企亦在虎視眈眈中國市場。數據顯示,2010年前11月我國累計凈進口煤炭1.3億噸,這一數字已超過去年全年的凈進口量即1.03億噸,而眾多分析師已將中國2011年煤炭凈進口量調高至1.65億噸。
“這就面臨一個兩難。”黃騰解釋,國家原希望2015年的煤炭消費量在38億噸,37億噸自產,1億噸進口,但現今進口向2億噸挺進,“如果維持2015年的消費量,那么又會削減煤企的增量”;如若限制進口,又違悖于煤炭市場化改革的目標。
如何解題
據統計,2009年,全國煤炭消費總量已經達到30.2億噸,遠超過“十一五”能源規劃的25億噸的指標;2010年消費總量又比2009年增長17.4%,達到5億噸;2011年雖然需求增幅將減緩,但仍將比2010年增加3億噸左右。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在演講中指出,中國現代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巨大的節能減排壓力,2003年制定“十一五”規劃時,預計2020年國家煤炭消耗量達30億噸,但2009年實際早已達到了當初2020年的目標。
問題在于,與最有可比性的“十五”、“十一五”相比,“十二五”煤炭產量增速降低了一倍,而前十年的增速平均為每年2億噸,國家能否讓火熱的煤企、電企及地方剎住車。
“以前做規劃,比如‘九五’、‘十五’,做完就放在那不管了,這一次不同,國家的重視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控制總量的決心很大,當然,難度也成正比。”煤炭“十二五”規劃的研究和意見匯總收集者之一,煤炭工業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賀佑國表示。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顧問烏榮康提議,應該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把這個戰略規劃上升到法律層面,現在國務院應該給予‘十二五’規劃以法律效應,就有法律依據了。只是制度,并沒有法律效力,執行起來會很難。”
根據我國對國際社會的承諾,我國2020年碳排放量將比2005年降40%~45%,而增產的煤炭產量對實現此目標無疑是巨大挑戰。
“一次能源比重中,煤炭下降的7個百分點需要由清潔能源來彌補。”黃騰解釋,如今國內火電機組的耗煤水平已與日本、美國不相上下,惟有在水電、核電上下功夫。
根據國家規劃,“十二五”常規水電開工目標從6300萬千瓦上調到8300萬千瓦;核電2020年的裝機容量或將達8000萬千瓦,較之先前的6000萬千瓦,將之前規劃已有30%左右的擴容。
黃騰認為,清潔能源的發展,需要國家在信貸、財政補貼方面給予更多扶持,如光伏則需要較多的財政補貼,“需要將清潔能源的電價降低到與常規火電能源相同,甚至更低的價格,才是抑制煤炭產量不斷突破規劃的怪圈”。
而除產量問題之外,煤炭產業的另一問題在于煤電矛盾一直未解,由于改革不同步原因,煤炭市場化改革遭遇瓶頸,煤炭價格在這幾年也多次受到國家行政干預。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記者表示,煤電之間的矛盾焦點在價格,煤電矛盾的化解最終必須依靠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