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毅
大力開發水電放在了“十二五”電力發展的首位,由于移民、生態等問題而長期被“妖魔化”的水電地位獲得空前提高。
歐陽昌裕對本報表示:“水電發展‘十一五’慢而‘十二五’快,是因為整個社會對水電的認識有了轉變,目前從全局的角度看,發展水電利遠大于弊,至于移民、生態等問題,只要注重配套建設,則完全可以解決。”
《報告》提出“十二五”水電開發的基調為:繼續加快開發、盡早開發完畢開發程度較高的長江上游、烏江、南盤江紅水河、黃河中上游及其北干流、湘西、閩浙贛和東北等7個水電基地,重點布局開發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怒江、黃河上游干流、雅魯藏布江等水電基地。重視境外水電資源開發利用,重點開發緬甸伊江上游水電基地。
根據《報告》,到2015年全國常規水電裝機容量預計達到2.84億千瓦左右,水電開發程度達到71%左右(按經濟可開發容量計算),其中東部和中部水電基本開發完畢,西部水電開發程度在54%左右。到2020年全國水電裝機預計達到3.3億千瓦左右,全國水電開發程度為82%,其中西部水電開發程度達到67%。抽水蓄能電站2015年規劃裝機容量4100萬千瓦左右,2020年達到6000萬千瓦左右。
而與水電開發基調不同的是,《報告》明確將“推進煤電一體化開發”,以及“煤電綠色開發”。
此外,2020年后,核能、風能、太陽能等非水資源也將在發電領域獲得顯著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