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對2010年煉鐵、煉鋼、焦炭、鐵合金、電石、電解鋁、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水泥、玻璃、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制革、印染和化纖等18個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予以公告。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產業[2010]第111號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國發[2010]12號)和《關于下達2010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0]251號)要求,截至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將2010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企業,并將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在當地媒體上進行了公告。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告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的基礎上,現將2010年煉鐵、煉鋼、焦炭、鐵合金、電石、電解鋁、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水泥、玻璃、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制革、印染和化纖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予以公告(見附件)。有關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列入名單企業的落后產能在2010年9月底前關停。
附件:2010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2010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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