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銘 張旭
從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和多家企業傳出消息,“國家藥監局將要取消‘雙跨’品種,國家藥監局正在制定文件,準備下文。”
雙跨品種是指藥品按照治療適應癥的不同,既可以作處方藥又可以作OTC品種存在。非處方藥物,是消費者可不經過醫生處方,直接從藥店購買的藥品。目前國內中西藥雙跨品種超過2300多種。
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會長白慧良表示,“這個文件如果正在起草,希望藥監局相關部門能通過不同渠道與企業溝通,聽聽企業的意見”。
但是6月4日,在中國OTC藥物協會與國家藥監局注冊司、藥品審評中心、藥品評價中心專題討論論壇上,國家藥監局注冊司等未明確給出答案。
而且國家藥監局藥品評價中心負責人張承緒表示,“其實作為雙跨品種,如果從政府監管部門管理來看,比較難辦,因為一個產品有兩張不同的說明書。”
OTC管理從國家藥監局安監司轉換到注冊司管理后,處方藥轉OTC已經停頓兩年,參加論壇的中外企業也是極力呼吁重啟方藥轉OTC工作。
但是對此,國家藥監局方面答復:“暫時不恢復處方藥轉OTC工作”。
企業擔憂取消“雙跨”
國內現有4673個OTC品種,化學藥有1000個,其余則是中藥品種。涉及雙跨的藥品中,中藥有2000多個,約占中藥OTC的2/3;化學藥約300個。
如果取消“雙跨“品種,這就意味著,藥品要么按照處方藥存在,要么依照OTC品種存在。國家藥監局如要取消“雙跨”這一政策,這將讓大品牌藥企陷入難以抉擇的境地。
“不管是暫停也好,取消也好,我們希望國家藥監局注冊司在適當的時候召開會議,征求企業意見。”白慧良表示。
國家藥監局注冊司司長張偉表示,“西藥有雙跨,中藥要不要也要雙跨,還得討論。”但他未透露國家藥監局是否下文暫停或取消雙跨品種。
不過,國家藥監局藥品評價中心負責人張承緒表示,“雙跨品種矛盾點主要集中在中成藥。”“局里面針對雙跨品種尤其是中藥,你認為自己的藥適合于OTC,那你就選擇OTC,不要雙跨,要么你就作為處方藥賣,今后的規范調整主要是針對中藥”。
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法律委員會主任、輝瑞公司注冊總監王紅梅代表費處方藥物協會建議,保留雙跨品種,“雙跨品種作為OTC,便于患者自我治療,有助解決看病難;作為處方藥,便于風險控制和專業指導”,“如果取消,不利于患者自我用藥,會增加患者、醫院以及國家的負擔”。
王紅梅建議,國內雙跨品種的管理可以借鑒國外的實踐經驗,處方藥和OTC各自使用獨立的批準文號,便于管理;處方藥與OTC可以使用不同的說明書,以符合使用人群的需求和理解能力;非處方藥與OTC的商品名有所區別,避免混淆。
一家企業注冊負責人舉例說,布洛芬400-600毫克,治療風使關節痛,是處方藥;但是200毫克可以治療偏頭痛、頭痛病,這個時候是非處方藥,這個劃分主要是根據不同量來劃分,“如果藥監局取消雙跨,這就會面臨很多問題”。
呼吁OTC轉換注冊重啟
企業與國家藥監局爭議焦點不僅僅局限在“雙跨”存留,遲遲不啟動處方藥轉OTC政策審批,也是讓一些國內外企業心急如焚。
尤其是輝瑞、葛蘭素史克、諾華強生等外資企業,在國內市場主要產品為處方藥,其OTC產品數量較小,隨著國內新醫改的擴容,這些企業希望加快投放OTC新品種。但是這要遭遇國內注冊的難題。
上述藥企注冊負責人透露,“處方藥轉OTC,國家藥監局有兩年沒有公布轉換品種了,企業都是很著急,但是國家藥監局對這個事情態度不積極。”
拜耳、輝瑞等外企明確表示,希望國家藥監局重啟“處方藥轉OTC”。
白慧良表示,“企業向國家藥監局評價中心申報了一批處方藥轉OTC,一年多了,希望還是給予批準。”但是國家藥監局注冊司一下屬部門負責人明確表示,在注冊司沒有深入了解OTC之前,目前暫不會恢復處方藥轉換OTC的工作。
之前,OTC品種的管理主要是由安監司負責,但是從2008年國家機構改革后,這項業務就轉到注冊司。
而王紅梅建議,國家藥監局能恢復轉換工作,將治療慢性病的的藥降脂藥、心血管疾病預防藥、糖尿病藥等納入處方藥轉OTC范圍。“她舉例說,辛伐他汀作為處方藥主要適應證是高膽固醇血癥、冠心病等,作為非處方藥每天10毫克可以用來降低冠心病的發生風險。
一行業分析人士表示,“現在外資企業希望國家藥監局能放開心腦血管藥品的處方藥轉OTC工作,輝瑞、拜耳這方面有很多品種,這也是他們的優勢品種,如果這方面放開,外企的影響力肯定大增。”
張偉表示,“有一段時間是比較審慎、緩慢的接手OTC的工作,我們現在是在現行法規條件下、現有工作模式下,盡量去完善,至少我們把程序簡化了些。”
他表示,現在處方藥注冊轉換沒有一個可以操作的規則,大家希望在現有框架下出臺一個OTC管理辦法,借助國外一些經驗,也在考慮研究制定管理辦法,但是很多東西需要研究,因為不光是注冊問題,注冊完了還有后續監管問題。
此前,OTC沒有單獨的法律法規管理,與非處方藥相關的現行的法規也就是《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關于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處方藥轉換非處方藥技術評價工作程序(試行)》。尚未實施的討論稿則有《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條例》、關于征求非處方藥適應癥范圍等評價原則意見的通知》。
上述藥企注冊負責人表示,“國家藥監局真正了解OTC的人不多,整個國家都沒有把OTC作為一個系統來考慮,過去管理本身政策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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