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于兩大細節
駱毅
在《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出臺近一年后,成品油定價機制調整呼聲再起。
1月28日,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在接受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采訪時明確表示,2010年發改委將對成品油定價機制有關細節進行必要調整。
至此,成品油定價機制是否會調整已經不存在任何爭議,但新的問題卻接踵而至:是再次進行“整容大手術”,還是通過“化妝”稍作修改?
2月1日,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級顧問、中國能源學會副會長周鳳起對記者表示:“是細節調整而不是大改。例如目前國際油價跟蹤時間為22個工作日,要研究看看能否再縮短一些。我個人的觀點是,縮為4到5天不太可能,15天左右也許比較合適。”
另外,此次調整可能還會涉及是否修改“4%漲跌幅度”。不過也有觀點認為決策層會考慮幅度太大而放棄。
細節調整
實際上早在2009年12月底,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已經提到了將對成品油定價機制進行改革。
按目前實施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國內成品油價格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收、流動環節費用和適當利潤來確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周望軍稱,2009年5月份公布的油價管理辦法里有一個括號——試行,這就說明這個辦法還不盡完善,不是盡善盡美。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政府將對國內成品油價格的監管制度進行一些細節上的調整,使它“更加科學、規范、透明”,這其中也包括社會上反映的22個工作日是否過長,價格的調整是不是能夠更加反映市場的供求關系和消費者的需求等等。
根據周望軍的說法,發改委顯然無意對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做“整容大手術”。
中石油集團一位人士對此亦持相同看法。“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現在的機制也是在經歷了長時間的多方討論才定下來的,不會輕易就大做調整。”
因此,外界將“細節”調整的焦點放在了“22個工作日和4%的漲跌幅度”上。
“這兩點相對而言比較容易,其他則比較困難,目前時機還不成熟。”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
對于跟蹤時間的縮短程度,他的看法與周鳳起頗為相似。“跟蹤周期從22天降到14天比較好。在歷史上,一周調一次的時期也曾出現。”
同時,林伯強還認為,“4%的漲跌幅度也可以降到更低的水平,這樣調整會更頻繁,更能與國際原油價格接軌,消費者也會習以為常。”
湘財證券研究員表示,對于“22個工作日和4%的漲跌幅度”兩條紅線,盡管經常導致調價節奏“慢一拍”、成品油調價與國際油價變動反向的現象,但這恰恰是“半市場化”帶來的平滑作用。因此,兩條紅線都變動的大調整可能性不大,變動其中的一條的可能性較大。
湘財證券研究報告認為,微調將減小煉油毛利的波動,有利于煉油企業,中石化和中石油將受益,中石化則將是最大的贏家。2010年中石化的煉油毛利將能維持在7美元/桶左右,桶油EBIT(息稅前利潤)為2.5到3.0美元/桶。
微調始因
成品油定價新機制實行1年多來,國內成品油價格已經調整了9次,其中“5升4降”。
有分析認為,新機制的確定讓成品油調價頻率逐漸趨于穩定,總體上來說,保證了煉油能盈利,但業界一致承認目前機制存在“國際油價動、國內成品油價不動”、“國際油價下跌,國內成品油價卻上漲”等尷尬局面。
“發改委在執行成品油調價時,除了國際原油價格的變化,還同時考慮國內原油和成品油的供需平衡、煉油企業的盈利水平、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社會公眾的輿論壓力等因素,在調價時間和調價幅度上存在‘追跌不追漲’的特點。”湘財證券研究報告指出。
這種特點主要表現在調價時間和調價幅度兩方面。
從2009年調價時間來看, 7月29日和9月30日兩次成品油價格下調距離前一次調價的時間間隔基本為22個工作日,而9月2日和11月10日兩次成品油價格上調距離前一次調價的時間間隔分別為25和26個工作日(11月10日調價的時間間隔除去國慶假期)。
另一方面,成品油價格下調的幅度基本與原油基準價格的下跌幅度一致,但成品油價格上調的幅度與原油基準價格的上漲幅度相比,則往往不到位。
“特別是2009年9月份的2次調價,由于國慶長假因素,月初上調時間延后而且調價嚴重不到位,月末下調則準時而且調價到位,直接導致8-10月份的煉油毛利大大壓縮,中石化8-10月份的煉油業務處于虧損線附近,直到11月10日的上調才稍微好轉。”湘財證券研究報告稱。
據了解,去年年底,在成品油定價機制實施一周年之際,國家發改委曾組織石化雙雄與業內專家座談,涉及關于22個工作日是否過長、國內油價可調整的表述是否過于透明等多方面的問題。
兩大巨頭在會上認為,現行辦法使成品油調價機制過于簡單、透明。在22個工作日調價間隔機制下,貿易商往往能提前預測到國內成品油價走勢,從而導致投機、囤貨等現象在各地頻頻發生,不利于整個油品市場秩序的穩定。他們建議采取多種方式,模糊化處理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包括重新調整國際成品油價格計算方法、啟動調價的漲跌幅度等。
但兩大石油公司這一建議并未在業內獲得廣泛認同。
一位與會專家對記者表示,“現行機制的透明度就比較合適。一旦重新模糊化以后,連投資人都會弄不清狀況,反而會使外界猜測更多。”
上述專家稱,“兩大石油公司現在已經被說服,現在已經沒有再這么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