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鐘晶晶) 發改委日前公布了我國風力發電電價新政策,今后風力發電電價將按照不同地區資源情況分為四類。按照風力條件優劣,四類資源區風電標桿電價水平分別為每千瓦時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今后新建陸上風電項目,統一執行所在風能資源區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不再實行招標電價。
此前我國風電價格主要是通過招標定價,5萬千瓦以上的國家級項目采用特許權招標定價模式,5萬千瓦以下的項目由當地省物價局上報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審批定價。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表示,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地方政府利益,地方招標電價相對較高,造成風電進口設備越來越多,不利于行業發展。之所以制定4類電價經過多次招投標歸納得出,也是希望那些資源條件不好的地區不要再開發風電。
“現在的風電市場比較亂,新的定價機制有利于逐步規范風電價格,”華電集團新能源公司有關人士表示,新政策征求過企業的建議,今后完全根據資源條件確定風電價格,如新疆、內蒙古多是1、2類風場,內陸地區一般是3、4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