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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楊濱) 達能娃哈哈關于“娃哈哈”商標所有權之爭終于塵埃落定。娃哈哈集團昨日透露,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達能方面的申請,維持原裁決。“娃哈哈”商標,歸屬杭州娃哈哈集團所有。
中國食品飲料巨子娃哈哈集團和歐洲著名達能集團最初“結緣”于1996年,此后撕開這樁中歐企業(yè)“聯姻”的焦點之一就是“娃哈哈”商標歸屬權。如今“達娃”訴訟大戰(zhàn)已經持續(xù)了兩年之久。
達能認為雙方1996年簽署的《商標轉讓協議》依然有效,要求娃哈哈履行該協議,將商標轉讓給合資公司。而娃哈哈則認為由于國家商標局不批準,雙方已經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終止了《轉讓協議》,娃哈哈沒有義務轉讓商標。2007年12月,杭州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認定《轉讓協議》已于1999年12月6日終止。達能不服該裁決,向杭州中院申請撤銷;同時另行要求娃哈哈轉讓境外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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