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網消息 國家發改委5月31日晚間宣布,自6月1日起將國內汽、柴油零售價格每噸分別提高400元。中國石油經濟技術研究院副院長劉克雨認為此次價格調整充分體現了國家發改委在之前發布的《成品油價格管理辦法》的靈活性。
我國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這為價格調整留下了比較大的解釋空間,更可有效防止過度投機沖擊市場秩序。
價格形成機制的透明是一把雙刃劍,既讓消費者和生產者直接了解到價格調整的依據與調整的辦法,也給投機者利用調整機制的透明囤積套利提供了便利。2001年我國實施成品油價格與國外成品油價格直接掛鉤改革后,由于當時的管理方法過于透明,經營單位可以提前測算出價格調整結果,從而采取搶購或囤積策略,出現了投機擾亂市場秩序的深刻教訓。因此,從本次管理辦法中看到了其反投機的靈活性一面。此次管理辦法所提到的國際市場原油,并沒有明確指出是哪種原油和哪個機構的哪種報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并沒有明確說明是幾天的移動平均價格,也沒有具體說明從哪天開始計算22個工作日;“可相應調整”,也隱含著在綜合考慮其他影響因素的情況下,暫不調整的可能性。這三點模糊也正清晰地向各類成品油經營者傳遞了一個信息——在價格管理方法的公開透明后,他們不要過度投機,否則將為此付出代價。這將最大限度地保證成品油市場的正常秩序。
而此次價格調整的幅度也是國家充分考慮了社會經濟承受度后,非常謹慎地做出的。此次價格調整,表明了國家對推進成品油價格的市場化方向明確、決心堅定。管理辦法的基本原則非常明確,既要與國際接軌,又要有所控制,引入供需對價格的決定作用,政府執行新管理辦法的決心非常堅決。管理辦法還充分考慮了我國石油供給越來越多地依靠國際市場的長期發展趨勢,兼顧了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利益。
同時,油價補貼機制的出臺也為成品油定價機制的順利執行打下基礎。從長遠看,國際石油供需緊平衡的狀況不會發生改變,石油價格仍將攀升,國內原油大量來自國外,國內油價不得不與國際接軌,而且越早越主動。但也必須考慮到,接軌后國內油價提高對一些必保行業和弱勢群體造成沖擊。根據財政部、發改委等7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落實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后財政補貼機制的實施意見》,中央財政對從事近海捕撈、內陸捕撈及養殖并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國有林業企業和林場苗圃、城市公交企業的油價補貼,中央財政全額負擔。對農村道路客運、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經營者、遠洋漁業的油價補貼,當汽油出廠價在4400元~5480元/噸、柴油出廠價在3870元~5070元/噸時,中央財政負擔50%;汽油出廠價高于5480元/噸、柴油出廠價高于5070元/噸的部分,中央財政負擔100%。對城市出租車司機的臨時補貼,中央財政負擔40%。這一政策保證了成品油價格調整不會對農、林、漁、公共交通等需要保護的行業發展產生太大影響,同時也考慮了出租車司機等弱勢群體的利益,使成品油價格機制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