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
強化商標執法,依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是我市工商部門一項重點工作。據統計,2008年,市工商局商標系統共查處和審結商標違法案件157宗,罰款近96萬元,案值約212萬元;收繳銷毀侵權商標標識近2.7萬件(套),沒收銷毀侵權商品17.6萬件,沒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和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318件。
去年以來,市工商局商標處先后查辦了侵犯“美寶蓮”、“聯邦”、“中興”等馳著名商標案件,依法對馳名商標予以跨類保護;同時根據省工商局的部署及權利人投訴,先后協調各有關轄區工商部門開展了保護“三角”、“長城”、“霸王”等商標專用權的專項行動。另一方面,各區工商部門也根據轄區實際情況有條不紊地開展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并取得明顯成效。
福田
查繳12000個假冒名牌耳機
2008年7月1日下午,福田工商分局商廣科接到“創新”耳機商標權利人舉報,稱華強北龍勝手機批發市場某商鋪未經授權,擅自銷售“創新”牌耳機。
下午2時許,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發現該檔口沒有擺放貨物,也沒有銷售人員。在新一輪細致深入的調查取證后,執法人員初步確定福田村赤尾坊50棟101房為該檔的貨源。經過近3個小時的潛伏、調查,執法人員成功進入華強南赤尾坊50棟101房,并第一時間控制了現場。
該房內堆滿了耳機、配件及包裝盒,經清點,現場共有“創新”、“索尼”、“紐曼”等品牌耳機12000余個,相關配件、包裝及經營工具一批。檢查中,一位聞姓男子自認是貨主,并交代其沒有辦理營業執照,耳機主要銷往華強北市場。
鑒于當事人未能提供有關授權證明及進貨單、發票等合法來源證明,且權利人初步鑒定為侵權產品,工商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貨物予以暫扣,并作進一步處理。
羅湖
銷售假冒“大白兔”奶糖被查處
2008年8月27日,根據商標權利人的投訴,羅湖工商分局對布吉農批市場某商鋪進行檢查,現場查獲當事人銷售大量印有“大白兔”商標的奶糖。經清點,454克/包的奶糖有731包、227克/包的奶糖有2335包,共計3066包,工商執法人員全部予以暫扣。
同日,商標權利人上海冠生園(集團)有限公司出具了鑒定報告書,證實該批標有“大白兔”注冊商標的奶糖全部為侵犯其注冊商標權的商品。
根據《商標法》有關規定,羅湖工商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大白兔”的全部奶糖商品,并處以罰款55757元。
南山
裝修材料未授權擅自使用奧標
2008年6月13日,根據第29屆奧組委提供的線索,南山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在深圳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倉庫內查獲了10盒標有“奧運鳥巢材料供應品牌”字樣的電熱空氣消毒液、600張印有“奧運鳥巢特選產品”字樣的宣傳單張、65個印有“奧運”字樣的包裝袋、70桶15L規格的標有“奧運鳥巢特選裝修材料”字樣的高級天然植物無毒膠、210桶9L規格的標有“奧運鳥巢特選裝修材料”高級天然植物無毒膠,以及368個空桶,現場予以暫扣。
據調查,該公司于2008年5月中旬開始生產標有“奧運鳥巢特選材料”字樣的高級天然無毒膠產品,后發放少量產品給代銷商和試銷商試代銷后沒有收到貨款,現已停止生產銷售相關產品。
經奧組委法律事務部確認,該公司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授權而使用了“奧運”字樣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南山工商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并處罰款12000元。
鹽田
“青島超爽”假冒“青島”
根據商標權利人舉報,2008年9月22日,鹽田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在鹽田區某舞廳查獲52箱涉嫌侵犯“青島啤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青島超爽啤酒”,并立案調查。
經調查,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是“青島啤酒”文字注冊商標的權利人。青島某啤酒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生產的“青島超爽啤酒”上使用相關權利人特有的啤酒瓶包裝物(瓶頸上印有“青島啤酒”商標)。
經查明,2008年9月1日,當事人通過供貨商袁某以每箱68元的進貨價購進60箱“青島超爽啤酒”,進貨款合計4080元,然后以每箱120元的價格在該舞廳試銷。到工商執法人員查扣時,當事人承認已售出8箱,銷售收入960元。經核對,該批啤酒非法經營額為7200元。
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工商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現場查獲的侵權商品“青島超爽啤酒”,并處罰款7200元。
寶安
DVD刻錄機假冒
“Pioneer”注冊商標
2008年7月29日,寶安工商分局根據商標權利人投訴,在民治街道查獲一生產假冒“Pioneer”注冊商標的DVD刻錄機窩點。現場發現印有“Pioneer”商標標識的包裝盒700個、DVD刻錄機1000臺、《使用說明書》1000張。經日本先鋒公司鑒定,上述產品均為假冒“Pioneer”注冊商標產品。
調查發現,現場查獲的DVD刻錄機均帶紙盒包裝,包裝盒標有“Pioneer”商標,刻錄機裸機上則沒標任何商標。執法人員認為,“Pioneer”商標被“日本先鋒公司”依法注冊,當事人使用“Pioneer”商標的包裝盒包裝刻錄機,就構成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
另據調查,當事人與客戶的購銷行為只是口頭約定,執法人員無法查清侵權產品標價或其實際銷售價格,按價格鑒定結論計算,其商標侵權非法經營額為24萬元,已涉嫌構成犯罪。寶安工商分局將此案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龍崗
侵權生產“貓頭圖形”手袋
2008年6月24日,日本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博邦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到龍崗工商分局商廣科投訴,稱位于龍崗街道同樂社區賴屋路某手袋制品廠生產假冒“貓頭圖形”商標的手袋制品。工商執法人員當天對該手袋制品廠進行檢查,現場查獲涉嫌侵犯“貓頭圖形”商標專用權的化妝包、手袋及錢包共2348個。
經查,當事人未經許可,擅自接受他人委托生產帶有“貓頭圖形”商標的產品,雙方約定的售價為:化妝包2.5元、手袋11元、錢包6元。自2008年6月15日起,當事人自行采購原料,并開始生產侵權產品。截至被工商部門查獲,當事人共生產了使用“貓頭圖形”商標的化妝包1078個、手袋968個、錢包234個,非法經營額合共14747元。
龍崗工商分局人員表示,日本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在我國注冊了“貓頭圖形”商標,當事人未經許可,在其產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貓頭圖形”商標,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根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該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全部侵權產品,并處罰款15000元。
光明
皮鞋店銷售假校服
2008年6月16日,根據深圳市教育產業管理辦公室的舉報,光明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公明街道民生路上的一家皮鞋店進行檢查,查獲涉嫌侵權的學生服共38套,其中秋裝18套、夏裝20套,每套標價分別為58元和45元,均被工商執法人員依法暫扣。
6月17日,工商部門委托該注冊商標權利人深圳市教育產業管理辦公室對上述學生服進行鑒定。鑒定結果顯示,該批學生服全部是假冒商品。
在進一步的調查中,當事人交代,其所銷售的學生服是從上門送貨人手中購進的,與送貨人只有電話聯系,送貨人用車把學生服送到店里。截至案發,當事人共購進上述學生服45套,已售出7套。
由于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商標法》有關規定,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沒收全部侵權商品。
(肖 健 賴志勇 葉雪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