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 張藝)近日,有消息稱中石化董事長蘇樹林在公司業績會上透露,政府有成立成品油價格穩定基金的動議。有媒體援引國家發改委有關人士的話稱,政府確實在考慮建立成品油穩定基金,但仍待高層決策。
據稱,這一基金成立將可有效避免成品油價格頻繁調整。然而消息一出便有業內人士質疑:現在還有成立基金的必要嗎?成立基金后,煉油企業的超額利潤稅收如何處置?若成品油可以通過穩定基金穩定市場,是不是也能推廣到其他商品市場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業專家認為,這與去年底出臺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有背離之處。
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文件中指出,國內成品油出廠價格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金和適當利潤確定。而成品油價穩定基金是在煉油成本高于成品油價時,向煉油企業撥出資金作為補償。
“這邊政府在定價之時已經保證了煉油企業的適當利潤,而另一邊,成品油價穩定基金又要在煉油企業虧損時作補償。既然有利潤了,何來‘補償’一說呢?”該人士提出疑問。
廣州中石化高層也表示,“去年油價大起大落,沒有推出這個基金,現在反而提出這件事情,有點不太明白。”他表示,要是按去年的行情,供需矛盾比較大,這個基金就非常重要,不會讓煉廠出現巨虧、巨盈,能起到平抑油價穩定市場的作用,現在這個基金的作用反而不是特別明顯。
上述不具名的行業專家還指出,穩定基金還涉及到另一個問題——煉油企業在盈利時上繳基金的部分超額利潤是否收稅。“按道理這類基金是不收稅的,在虧損的時候補貼回去,收稅的可能性更小。這部分利潤若按正常稅收來說,是很可觀的,高達利潤的三成。但資金如此一來一回,無形中煉廠所繳的稅收就減少了。”
另外,如果成品油價格穩定基金可以平衡煉油企業的盈虧波動,那么在其他行業,比如鋼鐵、煤炭等是不是也可以推而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