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2012年成品油價格首次上調 > 正文
本報訊 (記者張莉)昨日,國家發改委上調了成品油價格,將成品油價格調回到2011年4月7日到10月8日的水平。因此,從今天開始,西安93#汽油從7.17元/升又漲回到7.41元/升,每升上漲0.24元,97#汽油每升上漲0.25元。
液化氣出廠價
不得高于7.89元
根據國家發改委通知,從今日零時起,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供應價格每噸均提高300元,調整后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8580元和7730元。非標準品價格由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
我省汽、柴油各價區最高零售價格等額提高。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調價后,今日開始,西安93#汽油又漲回到7.41元/升。
此次成品油調價后,液化氣作為成品油附屬品,價格相應調整,最高出廠價格每公斤不得高于7.89元,供需雙方可在不超過最高出廠價格的前提下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出租車發放臨時補貼
省物價局提出,成品油價格提高后,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鐵路客運、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價格不作調整。成品油價格調整影響公路客運增加的成本支出,按油運價格聯動機制規定,采取調整運價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適當疏導。
而成品油價格調整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各地可采取調整出租車運輸價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進行疏導,在疏導措施出臺之前繼續采取發放臨時補貼的方式穩定出租車從業人員的收入水平。
同時,省物價局要求,各地要統籌考慮成品油、液化氣等調價和市場物價變動因素,繼續做好城鄉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要做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的銜接,保證成品油特別是春耕期間柴油市場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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