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韋承武 特約記者 徐虞利 4月20日下午,備受關注的力拓間諜案一審判決后,記者獲得了力拓案長達68頁的判決書全文,力拓涉案四名員工受賄及如何竊取中國鋼廠談判及內部商業機密諸多詳細情況和盤托出,與此前媒體報道相比,又新增涉案鋼企。
此前媒體曾報道,有20家中國鋼廠和貿易商向力拓涉案員工行賄,泄密人員為首鋼員工譚以新和萊鋼員工王洪九。但從判決書內容看,涉及泄露中國鋼企商業機密的還有山東石橫特鋼集團外經處處長房澤山,河北邯鄲鋼鐵集團商運科科長申強。
判決書顯示,除已宣布的力拓涉案四名員工外,還有澳大利亞哈默斯利中國有限公司(屬于力拓集團)北京首席代表王立忠、力拓新加坡公司上海代表處銷售總監李德也涉嫌竊取相關機密。上述提及人士,以及其他中國鋼廠和貿易商行賄者,判決書絕大部分以“另案處理”標注。
根據判決書,向力拓員工行賄的中國企業達到20家。除央企中化國際、中建材外,主要為民營鋼鐵企業日照鋼鐵、榮程鋼鐵等和貿易企業。
根據判決,2008年至2009年初,為獲得進口鐵礦石,河北敬業鋼鐵有限公司向力拓新加坡公司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胡士泰行賄人民幣100萬元,河北唐山國豐鋼鐵有限公司向胡士泰行賄79.84余萬美元(折合人民幣546.23萬余元),共計646萬余元。
2003年至2009年6月,天津榮程聯合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山東日照鋼鐵公司、山東華信工貿有限公司、山東日照中瑞物產有限公司、河北濮陽鋼鐵有限公司等企業,向力拓羅泊公司上海代表處銷售主管王勇共行賄人民幣共計7514萬余元,其中日照鋼鐵行賄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
2007年至2009年6月,中化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團進出口公司、河北敬業鋼鐵公司等企業,向先后擔任力拓公司北京代表處、新加坡公司上海代表處銷售經理的葛民強行賄共計694萬余元,葛民強個人從中分得210余萬元。
同時,河南安陽保泰盈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山西建邦集團有限公司、香港泛亞礦產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萬寶貿易有限公司、山東廣福集團有限公司、山西晉城福盛鋼鐵有限公司、山東傳洋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向力拓新加坡公司上海代表處銷售主管劉才魁行賄共計378萬余元。
但上述涉案多數企業均對媒體和外界稱“未有行賄”,其中上海明勤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還在行業網站上發表聲明,否認有違法行賄行為。但判決書上顯示,上述行賄企業涉案人員已多數作“另案處理”。
上海一審法院最終還認定,從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四名被告為了掌握中國鋼鐵企業對2009年度國際鐵礦石價格談判策略,以便其所屬力拓公司制定相應政策,利用該公司在鐵礦石貿易中的優勢地位,采取利誘及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了中國鋼鐵企業2009年進口鐵礦石價格談判的多項商業秘密。
經法院認定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多次鐵礦石價格談判策略的會議信息,以及中國鋼鐵企業購買鐵礦石的價格信息等,使得中國企業在2009年談判中失敗,并為此支付額外大量購礦資金和利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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