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1月12日下午消息,去年初,樓市萎靡,使各城市在“限外”方面有所放松。近日,限外令或將恢復的消息在北京一些業內人士中流傳。北京市建委向新浪財經回應稱,這只是去年暫停執行的限外政策到期而已。分析人士認為,限外令恢復對市場影響不大,首當其沖的是商業地產而非住宅。
今日有市場傳聞傳限外令要恢復,已達成交易的外籍買家要盡快辦理手續。對于上述傳言,新浪財經致電北京市建委便民熱線咨詢,得到的回復是去年暫停執行的限外令相關規定到期作廢而已。目前沒有進一步的政策出臺。
2009年1月,北京市建委貫徹國務院穩定樓市的宗旨,發布了十五條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新政,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暫停執行《關于規范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對境外個人在京購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購房屋的有關規定。
上周末出臺的國十一條則警示,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信貸資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資活動的監控,防范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防止境外“熱錢”沖擊我國市場。
中原證券地產分析師吳劍雄向新浪財經表示,各個部門還會針對國十一條出臺更加細化的辦法。他認為,如若對限外政策做進一步的調整,對市場會有影響,但是影響不大,“外資投機的成分不大。”
深耕北京CBD以及東四環區域的業內人士稱,個別項目確實存在著投機的成分,但很少。其中有一部分外籍身份的華人,在前兩年購入了很多房子。但純粹的外國人投機不是很明顯。
亦有市場人士認為,即便是恢復限外令,首當其沖的也會是商業地產而非住宅。(丁蕊 發自北京)
名詞解釋:
“限外令”指的是2006年7月,國家建設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規定“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內沒有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不得購買商品房”等限制境外個人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投資行為。
與此同時,即使是購買第一套住房,也要求出具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證明。
但是從去年以來,各城市在“限外”方面均有放松。北京市去年年初北京即取消了限外令,而以廣東省為例,2009年3月,廣東省取消了住宅“限外令”,11月深圳取消了商業地產的“限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