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金玲報道
力拓間諜案的曝光,質疑國內鐵礦石貿易秩序混亂的噓聲不斷。近日有消息稱,力拓間諜案促使中國方面下決心大力整頓鐵礦石貿易市場。有媒體報道稱,工信部設想將進口資質企業控制在10家內,并接受政府監管。
目前,我國擁有鐵礦石進口資質的鋼廠與貿易商總計112家,其中鋼廠70家,貿易商42家。正是由于有了進口資質的令牌,導致“大魚吃小魚”的亂象得以滋生。曾有業內人士表示:“在2008年鋼鐵生產能盈利的情況下,大企業具有進口資質,就通過向國內中小企業倒賣鐵礦石營利。”大企業將過剩的“長協礦”按現貨礦的價格倒賣給中小鋼廠,賺取差價。
那么,縮編進口資質數量,怎樣才能真正規范我國的鐵礦石進口貿易?
“要想真正跳出‘大魚吃小魚’的怪圈,需要進一步加強進口鐵礦石備案制管理。”蘭格鋼鐵分析師張琳向《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
“實際上,從2007年11月已經開始實施了。”張琳告訴記者:“進口許可證制度,以限制鐵礦石進口。批準是否擁有進口許可資質是看該企業上一年度的礦石進口量、注冊資本、粗鋼產量等。與我國不同的是,日韓鋼鐵企業基本上全有長協礦進口資質,并且他們國家鐵礦石市場上只有一種價格‘長協價’。”
我國是唯一存在進口鐵礦石兩種價格——“長協價”和“現貨價”的國度,且擁有資質的僅112家。這就促使獲得進口資格的企業很順手地將鐵礦石轉賣給沒有進口許可權的企業。意味著小公司即使擔負得起成本,也很可能得不到貨源,致使前幾年有很多無進口資質的小鋼企高爐需要吃品質高的巴西礦或澳礦,來平衡自己已買來的國內礦或者劣質的伊朗礦,這也使哄抬礦價的現象一直存在。
因此,張琳認為,從對長協礦的進口合同、進口配額、進口流向、進口代理費等嚴加監管;從港口到鋼廠實行一個鏈條式的管理,讓“備案制”成為取消進口資質的重要衡量指標,發揮它真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