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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 記者 吳麗娟 圍繞健力寶集團(簡稱“健力寶”)和祝維沙旗下的北京金裕興電子公司(簡稱“金裕興”)5100萬股平安股權的爭奪戰并未隨健力寶敗訴而劃下句號。
健力寶方面表示,一審判決“不公正”,公司已在1月20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將針對一審判決中的“事實認定錯誤”和“適用法律錯誤”提起訴訟。
健力寶仍欠有銀行十多億元債務,5100萬股平安股權被稱為決定其生死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盡管健力寶仍在爭取機會,但這個曾經的中國第一飲料品牌“健力寶”早已元氣大傷,此次最后一搏能否為健力寶贏得一線生機還要拭目以待。
上訴
今年1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健力寶訴訟請求,判定5100萬股平安股權歸屬健力寶控股股東三水健力寶健康產業投資公司(持有健力寶集團75%股權,簡稱“健康產業”),這意味著健康產業2004年向案件另一當事人金裕興簽署轉讓上述股權的行為有效。
富有戲劇性的是,廣東省高院同時駁回了金裕興方面的反訴。金裕興方面曾在2008年7月提出反訴,理由是母公司裕興科技(8005.HK)因為訴訟而股票下跌,股東向公司索賠,金裕興因此向健力寶索賠2000萬元。
2002年,張海收購健力寶母公司健康產業時,曾以祝維沙名義向裕興科技借款2.38億。2004年8月,雙方簽署備忘錄,以歸還余下借款的名義,健康產業以4.30元/股和4.20元/股,向金裕興轉讓了其持有的5100萬平安股權,總價值2.17億元。這5100萬法人股如按目前平安股價核算,已超過20億元。
為索回平安股權,2007年10月,健力寶對金裕興和健康產業提起訴訟。經過四次庭審后,2009年1月,廣東省高院駁回健力寶訴訟請求。
失去股權歸屬的健力寶在上述判決生效前,迅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健力寶代理律師張紀中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還沒有排期開庭,但應該已立案。健力寶方面稱已接到廣東省高院的材料,還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
據悉,健力寶將在最近幾日內召開內部會議,就如何打贏這場官司進行商討。
健力寶法務部經理羅蘊恩說,“能挽回股權對國有銀行是一個很好的保證;如果拿不回來,(健力寶)破產的可能性很大。我們只能依法主張自己的權力。”
異議
此次上訴,健力寶表示,將針對一審判決中的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提出異議;而在取證上,更多的是就一審中其提交的重要證據未能有效采信提出異議。
“從本質上,這個交易是為了收回出資。出于這個目的進行交易,應該用合同法里面用合法的手段去掩蓋非法目的法律,應該被確認為合同無效。”羅蘊恩認為,一審沒有對案件的實質,比如交易的目的進行審查。
而針對5100萬股權歸屬,健力寶方面稱,其中2800萬股金裕興沒有支付錢,健康產業沒有收到錢,健力寶集團也沒有收到錢,2800萬的出資在張海的刑事判決里,已被認定應該是由股東自己承擔,不該用健力寶公司資產償還,現在用了健康產業名義持有的資產去持有,這本身是違法的。
據悉,一審判決中健力寶提交的74個證據,而金裕興方面提交的約30個證據。
羅蘊恩表示,健力寶提交的證據包括從張海刑事案件中調來的20多個證據,其中還有張海案的刑事判決,這個已生效的法律文書,健力寶也作為證據提交了,但在一審判決書中并未提及,所有采納的證據不到10個。
“按理說,庭審中雙方取得證據,法院采納與否應該有一個說法,但在判決書里一句不提,好像我們沒有提交這些證據,我覺得這不正常。”羅表示。
健力寶方面表示,公司曾向廣東省高院申請調取兩份證據,但沒有被回應。其中一份是江南實業在2003-2004年的所有股東大會決議,健力寶認為,公司通過控制江南實業控制相應的平安股權,這些決議可以證明參與江南實業的股東會議決議的人員都是健力寶集團人員。
張紀中表示,當初為了償還40億元債務,健力寶賣掉了其擁有的金融資產,包括興業銀行股權、平安保險股權、光大銀行的9700萬股權,現在仍欠有是多億元。而平安銀行股權未進行任何質押,資產干凈。
對于健力寶而言,盡管其在農村市場仍有很強的品牌號召力,但知情人士表示,公司所有的生產和銷售都租給了統一,健力寶的主要工作是管理現有資產,清償銀行債務,利用收到的一些租讓費償還利息和本錢。“銀行現在很著急,整天追著健力寶討債,公司狀況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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