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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實施之際,對中國煙草產業來說,無疑是一場巨大的挑戰,但同時也是一次改革良機
文 本刊記者 呂斌
2009年1月9日,是中國加入《煙草控制框架公約》(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以下簡稱FCTC)后三年緩沖期結束的日子。
作為FCTC的締約方,中國承諾緩沖期結束后開始切實執行FCTC內的有關控煙規定,從這一天起,應規定香煙外包裝盒上警示標語或圖片的面積不少于總面積的30%。
一直以來,中國煙草業從政策到產業都飽受指責。鑒于煙草業利稅在國家財政中所占巨大的比重,產業改革推進一直相對緩慢。值此FCTC規定實施之時,對煙草產業來說,無疑是一場巨大的挑戰,但同時也是一次改革良機。
要市場還是要形象?
“框架公約實際上從2003年開始就已經在運轉,從那一年起,全球范圍內對煙草業進行了諸多限制。自2005年前后,中國煙草業也已經開始針對FCTC進行一些改革和監管,以防止觸犯FCTC的相關規定。”在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著名煙草產業專家周陽敏博士表示。
作為FCTC的簽約國,中國需要遵循多項控煙條款,此次外包裝規定就是其中最為核心的條款之一。
目前,世界上超過30個國家已經要求本國的煙草業將吸煙危害的警示語占到煙盒面積的一半以上,其中澳大利亞占60%,比利時為56%,巴西為50%,瑞士56%,芬蘭52%,加拿大50%,新加坡50%等。有12個國家已經制定了法律來保證煙盒上必須有圖片警示,例如腐爛的肺和被腐蝕的牙齒等。
中國在青少年控煙、公共場所禁煙等方面已采取很多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外包裝警示語方面,僅僅做到了在側面用較小字體標注“吸煙有害健康”6個字,離FCTC的規定還差很遠。
周陽敏博士表示,警示語等相關規定的實施可能性主要取決于四個方面:一是煙草企業本身的認識程度;二是政府是否有意識去進行強制推行;三是煙民本身是否會受到包裝圖案的影響;四是普通民眾展現的控煙能量。
當然,在面對指責的同時,中國煙草業也沒閑著,一直以來,煙草業都在進行著改革試驗,尤其在針對香煙焦油含量的降低、毒性的減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9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頒布實施,其中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卷煙、雪茄煙應當在包裝上標明焦油含量級和“吸煙有害健康”的警句。
2002年1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又對卷煙包裝體上有關警句的標注做了補充:卷煙盒、條、箱包裝上應有“吸煙有害健康”的中文警句,卷煙盒體上所使用的中文警句字號不得小于五號字,焦油量和煙氣煙堿量的中文標注字號不得小于六號字,且應標注在卷煙盒體側面,標識突出,與背景有明顯對比,字跡清晰可見。
實際上,中國煙草企業在對外出口的部分,如中華、紅塔山等品牌的出口香煙早已做到了按國際通行規定來印制警示標語和圖片。但在國內市場,還遠未做到。
《公約》的影響
“從我的分析來看,正向力量遠遠弱于反向力量,也就是說這條法律得以實施的可能性并不是特別大。”周陽敏博士告訴《法人》記者,但是在中國國情下,有可能施行一些變相的方式,比如說到現在FCTC并沒有明確規定警示標語的圖案、位置等細則,其中還是有很大的變動空間。
“我們很早之前就說從2009年1月開始要實施,這只是一個象征的時間,政府到現在還沒有制定一個具體的執行時間表。”周陽敏博士表示,我國煙草產業從物流體系上來講,周轉周期相對較長。即使要變換包裝盒,按照我們國家煙草專賣制度下的訂購方式來看,所需要的時間也至少要半年到8個月以上。
因為煙草業普遍庫存量很大,且在嚴格制度下所涉及的效率非常低,政府有可能給出一個比較長的緩沖期,可能達到一、兩年以上。
“中國煙草產業被人為分割成生產和銷售兩大板塊,包裝的改變對于生產型企業的影響相對比較大,因為這類企業的利潤空間可能因煙盒的新包裝而壓縮,但煙草銷售領域幾乎不會受到影響,因為它是壟斷的。”周陽敏博士認為,香煙本身是一個消費彈性非常小的產品,煙民往往會有煙癮,煙盒包裝的更換可能對消費者的影響并不大,且影響有可能主要體現在對新增煙民的消費需求上。
除普通消費外,香煙在國內市場上還有一項重要的消費作用——禮品煙。一些高檔香煙品牌在國內一直有其特殊的作用和意義,這類煙草品牌價格昂貴、檔次較高,一直占據著禮品市場的重要地位。
針對禮品煙消費,首都醫科大學副教授崔小波曾經專門做過一個調查。結果顯示,大約有25%的煙民抽的是禮品煙。如果今后煙盒上印滿警示標語和骷髏圖片,顯然不再適合禮品功能,這可能對高檔香煙產生致命打擊。
一位有多年煙齡的普通煙民也對《法人》記者表示,盡管自己很清楚吸煙對健康的危害,但香煙消費習慣可能不會因警示語的增多而改變,倒是對于禮品煙的選擇可能會有影響,畢竟“腐爛的肺”等圖片實在不太適合送禮。
煙草業改革
鑒于內外環境壓力,國內煙草業改革困難重重。煙草產業專家周陽敏博士認為,當前中國煙草行業主要面臨4個嚴重的致命問題:
一是政企不分。這是一直以來的體制問題,企業和行政管理部門是一體的,必然帶來壟斷性后果,這種體制也使得控煙等一些規定形同虛設。
二是中國煙草業對將來走出國門準備不足。對于FCTC的規定在中國的實施情況所形成的國際影響,以及中國煙草走出去之后對國際法規的規避尚無對策。
三是煙草產品的生產制造和營銷體系的分離問題。這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矛盾性問題,而且越來越嚴重,作為企業,只有生產權沒有銷售權,抗風險能力自然難以提高。
四是煙草品牌的布局問題。經過2006、2007年的兼并重組潮之后,目前煙草行業的很多企業擁有大量品牌,非常混雜,品牌的整體布局存在風險,而且缺乏完善的戰略去調整。
“就我的研究來看,我對第二條尤其擔憂。”周陽敏博士告訴《法人》記者,關于國際貿易風險,之前溫州打火機、中國紡織品都曾在海外遭遇過轟轟烈烈的反傾銷調查。他認為,中國的煙草產品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會遭遇到重量級的反傾銷問題。
目前,FCTC作為國際性組織,其相關的控煙規定大都比較籠統,沒有一個國際化的標準體系,各國都不一樣。這些不同的控煙標準很容易化身為貿易壁壘,可能會成為將來中國煙草出口的貿易風險。
周陽敏博士對《法人》記者介紹,現在紅塔、中華等品牌開始走出國門,而且做的不錯,但行業整體步子還是不大,走出去的企業鳳毛麟角。隨著煙草產業的進一步發展以及國內市場的飽和,“走出去”已是大勢所趨。
“現在中國煙草出口還未形成規模化趨勢,但在不久的將來,可能在十年內,規模就有可能形成,這是應當引起產業重點關注的問題。”周陽敏博士表示,煙草產業應當增強整體的產業規劃,對于跨國經營可能面臨的國際條約、貿易風險應該預先有所研究和安排。另外,行業改革必須進一步加強,特別是針對煙草營銷機構的改革。
此次外包裝警示語問題不是中國煙草業遇到的第一次挑戰,也不會是最后一次。利潤與社會責任的統一,始終是個繞不開的坎,該如何化解這道坎,使魚與熊掌兼得,是整個煙草行業都要認真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