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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石家莊一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 田張夢) 記者今日從田文華辯護律師劉新維處證實,田文華不服一審判決,現已決定上訴。該律師表示最遲二月一日將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上訴書。
二十二日,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四百六十八萬余元。 宣判當日,田文華沒有作出上訴表示,當庭未置一言。
劉新維律師表示,二十三日會見田文華時,她做出表示對被判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存在異議,她認為自己應承擔重大責任事故罪法律責任,故此決定提出上訴。
劉新維律師稱,按照法律程序,終審判決將由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至于改判概率目前不好評價。
一審判決中,原三鹿集團四名高管均獲刑,原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原副總經理王玉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原副總經理杭志奇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原原奶事業部經理吳聚生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在此案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開審理時,田文華曾當日在庭上表示,向全國人民道歉,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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