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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宜昌1月7日電 (記者 江時強 徐燁) 中國三峽總公司新聞中心7日上午對新華社記者介紹說,國務院國資委已正式下文批復,原則同意中國三峽總公司重組中國水利投資(集團)公司的實施方案,要求兩家公司按照方案抓緊實施,確保重組達到預期效果。這標志著我國央企電力板塊首例重組正式轉入實施階段。
據悉,央企并購重組是當前國資委鼓勵和提倡的方向,力爭在“十一五”期間將央企數量減至80家—100家。國資委認為,中國三峽總公司與國水投(集團)的重組合并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符合國資委的央企改革重組方向,符合雙方戰略發展的需要。
國資委要求,兩家公司依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文件,積極穩妥地推進重組,努力實現企業發展目標;立足于企業發展戰略定位和發展規劃,逐步實施業務深度整合,積極推進資源優化配置;以重組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內部改革,推進管理創新,深化人事、勞動、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能夠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加快經營理念、管理體系、企業文化的全面融合,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同時,在新公司運作方面,國資委要求重組后的公司要規范母子公司管理體制,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切實維護國有股東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此外,在思想和穩定保證方面,國資委強調重組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深入細致地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依法規范操作,保證企業經營管理等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確保企業和社會的穩定。
根據實施方案有關內容,中國三峽總公司與國水投(集團)自2009年1月1日起合并財務報表,國水投(集團)與其子公司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下稱中水電公司)分立,分別成為中國三峽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并計劃于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水投(集團)和中水電公司輔業資產的清理整合等工作,實現精干主業、減少管理層級的目標。
目前,中國三峽總公司已根據國資委的要求會同國水投(集團)穩步開始進行相關方面的具體對接工作,保證經營運轉正常,同時通過系列主題活動加快相互了解、認同和融合。
中國三峽總公司是世界最大的水利樞紐——三峽工程的業主單位,截至2008年上半年,總資產達到2005億元,其戰略定位是以大型水電開發與運營為主的清潔能源集團,主要經營范圍是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電力生產、相關專業技術服務,同時也是國家發改委認定的海上風電主要投資運營商。國水投(集團)是中央水利資產的投資主體和運營主體之一,總資產約100億元,其主業為水利水電、再生能源的投資與管理;工程承包;相關技術研究、貿易與服務,其在風電等新能源開發領域擁有較為豐富的資源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