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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最后一天,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等人,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站在被告席上的這位“乳業女皇”悔恨不已,淚如雨下。有律師稱,她可能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入刑以來獲刑罰最高的第一人。
《法制周報》記者 郭薇燦
2008年的最后一天,備受關注的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等人,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歷時10多個小時,到31日晚上10時10分方結束。控方在庭上指出,田文華等4名被告在確認產品含有三聚氰胺的情況下,仍然決定讓問題產品上市銷售。面對指控,田文華在法庭上承認屬實。
根據起訴書顯示,田文華于2008年9月17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當時涉嫌的罪名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在庭審時,公訴人則主張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田文華等人的刑事責任。對罪名的這一調整,在司法界頓時引起了不小的爭議。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問罪田文華,從某種程度上說,在打擊食品安全領域犯罪方面具有標志意義。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稱,公訴機關此次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起訴田文華,將有可能被判無期徒刑,這是國家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入刑以來,刑罰最高的第一人。
承認指控屬實
站在被告席上的田文華十分后悔,她在陳述時很認真地承認訴方的指控屬實,還流著后悔的眼淚表達了自己的懺悔:“如果能夠換回患兒的健康,愿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
2008年12月31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四輛警車抵達該市第二看守所,提審田文華及副總經理王玉良、副總經理杭志奇、奶事業部總經理吳聚生等4名高管。
上午8時整,庭審準時開始,旁聽席座無虛席,刑一庭庭長張曉旗擔任本案審判長。當田文華等4人被帶進法庭時,立時引來所有人的目光。身著黃色囚服的田文華精神狀態顯得比想象中要好。
面對法庭,田文華稍顯拘謹,聲音低弱,以致審判長兩次提醒她提高聲量。隨著庭審的進行,她逐漸恢復了常態。她對問題的回答思路清晰、條理分明,甚至幾時幾分召開的何種會議都記憶猶新,她對公訴書指控她的部分表示認可。
控辯雙方的焦點集中在田文華是否存在瞞報方面。
公訴人認為,三鹿集團在明知其產品檢出三聚氰胺的情況下知情不報,并且沒有停止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產品。
公訴人詢問田文華時,她多次表示,很多事情是技術部門在做,她自己并不知情。
而辯護人詢問田文華時,她思路相當清晰:2008年9月,在三鹿被勒令停產之前,她至少曾經2次書面報告過石家莊市政府。而且在檢測結果出來以前,三鹿集團已經派人去各地安撫患病兒童和家屬。
“當時,醫生并沒有確定三鹿奶粉是導致這些兒童患病的直接原因,三鹿已經開始墊付患病兒童的醫療費了。”田文華說。
田文華在確定產品含有三聚氰胺后,便參照歐盟標準,用三聚氰胺含量在每公斤10毫克和每公斤20毫克以下的產品,調換庫存和市場上銷售的產品。“這是董事會集體的決定,而且當時并沒有人提出不同意見。”在庭審現場,她說。
田文華說,此后,三鹿集團將系列樣品送往多家檢測機構檢測,但都沒檢測出問題,都聲稱產品正常。
2008年7月24日,三鹿將16批次嬰幼兒系列奶粉送往河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測,當時考慮到公司的聲譽,三鹿并沒有向該中心說明是自己的成品,而僅表示是原料或其他東西。在送審過程中,三鹿集團還想方設法予以保密。
田文華說,8月1日下午5時許,她得到檢測報告:送檢的16個批次奶粉樣品中,15批次檢出了三聚氰胺。于是,她緊急召開了集團經營班子擴大會進行商議。
然而,正是由于這次會議錯判了形勢,并通過了一系列錯誤決議,讓三鹿集團走上了絕路。
田文華說,新西蘭恒天然公司在三鹿集團的董事要求召回產品,但參加會議的許多高管認為,召回產品會造成聲譽受損,于是決定以悄悄換回的方式取代召回。“當我們說了這一建議后,新西蘭方代表沒有反對,所以這個提議就通過了。”
現在,站在被告席上的田文華十分后悔,對檢方的指控,她在陳述時很認真地承認控方指控屬實,還流著后悔的眼淚表達了自己的懺悔:“如果能夠換回患兒的健康,愿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
據了解,法庭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