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電 昨日,耿金平、耿金珠被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石家莊市檢察院指控他們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并銷售到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處。
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耿金珠在明知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為非食品原料、人不能食用的情況下,多次按每1000公斤原牛奶添加0.5公斤該混合物的比例,將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約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購的90余萬公斤原牛奶中,銷售到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處,銷售金額達280余萬元。
公訴機關提出,耿金平、耿金珠將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蛋白粉”)的原牛奶銷售到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后,被用于生產嬰幼兒奶粉等奶制品。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流入全國市場后,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