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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吳艷霞)昨日,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繼續開庭審理,高俊杰、薛建忠等4名被告人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另有5名被告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分別在石家莊市的行唐、鹿泉、趙縣法院受審。
昨日8時,高俊杰、薛建忠、張彥軍、肖玉4人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其中高俊杰和肖玉為夫妻關系。據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8月,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以每噸10000余元的價格,分別從張彥章(另案處理)處購買了6噸張玉軍(另案處理)生產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并加價銷售。
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高俊杰、薛建忠、張彥軍、肖玉在正定縣燃煤配送中心院內,雇傭工人大批量生產“蛋白粉”,共生產200余噸。高俊杰將生產的“蛋白粉”,除出售給趙懷玉(另案處理)7噸外,其余均由薛建忠銷售給黃瑞康(另案處理)等人,累計銷售110余噸,銷售金額1230720元。
在此期間,高俊杰、薛建忠通過趙懷玉、黃瑞康等人將“蛋白粉”分銷到石家莊、唐山、保定、邢臺、邯鄲等地奶廳(站),被某些奶廳(站)經營者添加到原奶中,交售給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產企業。三鹿集團等奶制品生產企業使用含有“蛋白粉”的原奶生產的嬰幼兒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國市場后,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國家投入巨額資金用于患病嬰幼兒的檢查和醫療救治,眾多奶制品企業和奶農的正常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經濟損失巨大。
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認為,高俊杰、薛建忠、張彥軍、肖玉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日,被告人董少英、董英霞、宇文對、趙勝茂、卞更順涉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案分別在趙縣、行唐、鹿泉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這些案件。
另據記者昨日從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原三鹿集團負責人田文華將于12月31日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提起公訴。31日上午8時,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大審判庭將公開開庭審理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三鹿集團及田文華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由于是公開開庭審理,屆時持旁聽證者可進入庭審現場旁聽。
從12月26日開始,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陸續在石家莊市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