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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被告人高俊杰、薛建忠、張彥軍、肖玉(從左至右)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早報訊 三鹿系列案件中最重要的案件明日開庭——三鹿集團及其董事長田文華等多個被告將被提起公訴,但被告律師認為,三鹿集團并非“主動”添加三聚氰胺。
據新京報報道,一份關于三鹿案件的《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顯示,被告單位為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原董事長田文華、該公司原副總經理王玉良、該公司原副總經理杭志奇、公司奶事業部原總經理吳聚生。
據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的公告,12月31日8:00,在該院大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三鹿集團及田文華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屆時可持旁聽證旁聽。
起訴書披露了被告在處理含有三聚氰胺產品產銷中的行為和態度。一位要求匿名的被告辯護律師昨日接受采訪時表示,將主要從三鹿集團“被動卷入”角度辯護,認為被告沒有主動添加行為。
他表示,問題主要出自三聚氰胺,該物質是人為添加的,是為了提高(牛奶中)蛋白檢測含量;添加的人是背著(三鹿)偷偷添加的,之前國家在常規檢測中也沒有三聚氰胺的檢測指標,因此三鹿并不知道這個情況。而且,市場出現問題奶粉之后,投訴到三鹿,之后三鹿就開始進行封庫、排查。
而北京一經銷商反應,在今年8月6日就已經收到三鹿公司要求從市場上換貨通知,但未獲悉具體原因。對此,該辯護律師表示,三鹿集團從8月1日知道這一情況,之后連夜召開會議立即采取措施,是否屬于瞞報,將在明日的法庭調查中做具體陳述。
該律師表示,田文華是否判死刑將看當天法庭調查的情況。起訴書顯示,被告單位三鹿集團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田文華等負有直接責任,也應以該罪追究刑責。
◇ 起訴書
被告涉嫌“三宗罪”
1.檢出三胺知情不報
收到消費者投訴、三鹿客戶服務部匯報投訴情況、河北省檢疫部門檢出三聚氰胺問題后,三鹿決定:暫時封存倉庫產品和停止產品出庫;以換貨形式換回市場上含有三聚氰胺的產品。三鹿明知產品含有三聚氰胺的情況下,并沒有停止產銷。
2.自定三胺出廠標準
3.受染原奶繼續加工
8月4日,被告人吳聚生(公司奶事業部原總經理)根據指示,向原奶經營有關管理人員提出,各奶戶送往加工三廠用于奶粉生產的原奶如拒收,可以將這些原奶調劑其他配送中心,再由這兩個配送中心向三鹿集團下屬的其它企業配送。據查,這些原奶與其它原奶混合后進入了加工程序,分別生產了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草莓酸酸乳等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態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