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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燕
中信泰富(00267.HK) 管理層上周五在特別股東代表大會上表示,在將大部分的澳元杠桿合約出售給中信集團后,公司將對余下最高金額為30億澳元的合約在今年底、明年初完成重組。但公司對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在該合約中所涉及的責(zé)任仍拒絕置評。
與會的小股東蘇先生對《第一財經(jīng)日報》透露,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在會上表示,上述保留的30億澳元已去除了投機成分,將用于澳洲鐵礦石項目的匯率風(fēng)險對沖,涉及八個合約,其中已重組了五個,其余三個正在和相關(guān)銀行洽談重組。但公司沒有透露重組的詳情。
公司董事副總經(jīng)理李松興也在會上表示,澳洲項目每年需要的運營開支為10億澳元,加上16億澳元購買設(shè)備,整個項目的資本開支為35億到36億澳元。
在中信泰富澳元巨虧事件曝光之后,榮智健和董事總經(jīng)理范鴻齡一直聲稱,自己及大部分董事會成員在9月7日前對公司所簽署的澳元杠桿累計期權(quán)合同“不知情”。
然而,中信泰富在香港聯(lián)交所披露的對澳元買賣合約的銀行確認函件卻顯示,公司現(xiàn)任財務(wù)董事莫偉龍(Vernon Moore)曾在去年11月、今年8月、9月、10月間五次簽字確認了這些合約。其中,2007年11月7日,與東方匯理銀行合約上署有Vernon Moore和Francis Yung的兩個簽名。
參加股東大會的小股東葉桃輝對《第一財經(jīng)日報》表示,在面對小股東的質(zhì)問會上,榮智健承認了上述Francis Yung是其女榮明方的簽名;莫偉龍也承認了自己簽署過這些文件,但他說這些是與外匯合同相關(guān)的,在一個月后發(fā)出的銀行確認函(confirmation,but not contracts),而對于自己在此次事件中應(yīng)負的責(zé)任拒絕置評(no further comments)。
中信泰富目前只是向投資者披露了和13家銀行簽訂外匯累計期權(quán)合約的銀行確認函,但具體合同尚未公開。
在過去兩年中,中信泰富分別與花旗銀行香港分行、渣打銀行、Rabobank、NATIXIS、瑞信國際、美國銀行、巴克萊銀行、法國巴黎銀行香港分行、摩根士丹利資本服務(wù)、匯豐銀行、國家開發(fā)銀行、東方匯理銀行、德意志銀行等共簽下了24款外匯合約。
其中在今年8月8日,中信泰富旗下的Sino Iron與國家開發(fā)銀行簽訂澳元遠期交易合約,24項交易分別于今年9月12日~2010年8月12日期間每月的到期日執(zhí)行。澳元兌美元的執(zhí)行價格為0.7860,在澳元兌美元相當于或高于這個匯率時,Sino Iron將以美元向國開行購買1000萬澳元;在澳元兌美元低于這個匯率時,公司則要向國開行購買2500萬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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