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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柴油零售價每升分別降低0.91元、1.08元左右
證券時報記者 周 宇
本報訊 發改委昨天表示,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并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成品油價格。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發改委決定下調國內成品油價格。
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結合近期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持續回落的情況,發改委決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時起將汽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480元調整為5580元,每噸降低900元;柴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070元調整為4970元,每噸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廠價格由每噸7450元調整為5050元,每噸降低2400元。
發改委表示,這次成品油價格改革,適當壓縮了流通環節差價,最高零售價格比目前零售上限價格每噸降低1160元和1270元。折合每升全國平均93號汽油和0號柴油分別降低0.91元和1.08元左右。發改委強調,上述成品油價格調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方案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不提高。
根據成品油稅費改革方案,明年1月1日起,在取消原在成品油價外征收的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的同時,將價內征收的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相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