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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記者在秦皇島港了解到,二次限價令發布后,秦皇島港的來煤量持續上升,每天來煤約2萬噸,上周五的庫存已經達到了680萬噸以上。而在7月份,秦皇島的庫存卻一直徘徊在600萬噸以下。
“限價令發布10天后,港存增加了20萬噸”,秦皇島港上述人士表示,按照秦皇島港900萬噸的存貨量,港存達到750萬噸以上才有輸港壓力,目前的存量680萬噸左右,還沒有形成輸港壓力。對于未來的電煤價格走勢,秦皇島煤炭產業協會的一位負責人表示,“一旦庫存繼續往上走,造成輸港壓力,那時候煤的價格一定還會繼續往下降。”
“庫存的上升直接表明二限政策發揮了作用,最明顯的表現就是重點合同的兌現率上去了。”上述人士補充道。而五大發電集團中一位在秦皇島港辦事處人員也透露,二次限價令發布后,重點合同的兌現率大幅上升,其中山西同煤集團的合同兌現率已幾乎達到了100%,記者看到同煤的一份重點合同上,明確標明了電煤的價格為486元/噸,這遠遠低于此前的近1000元/噸的市場價。
上述秦皇島煤炭產業協會負責人士認為,二次限價令效果較好,也得力于各省根據發改委的限價令陸續出臺的臨時干預政策。
記者了解到,目前河北、山西、寧夏、新疆等地均出臺了落實二次限價令的具體政策。山西省物價局提出了市長負責制,以保證省內煤炭供應和價格穩定;目前山西供外省電煤與用戶簽訂的平倉價,在限價后也已基本穩定。此前寧夏、新疆陸續出臺了具體的限價標準。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規定出礦價以6月19日實際結算價格172元/噸為最高限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規定5000大卡的發電和供熱用煤出礦價格,南疆及哈密不得高于110元/噸,其他地區不得高于120元/噸,發熱量每增加或減少100大卡,出礦價相應提高或降低3元/噸。
本報記者 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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