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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歐志葵
“爽歪歪”商標到底屬于誰?達能與娃哈哈集團最近又為爭搶該商標爭執不休。日前,記者從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獲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國家商標局”)已裁定核準娃哈哈集團注冊“爽歪歪”商標,并駁回達能亞洲有限公司下屬金加投資有限公司就該商標注冊申請提出的異議。
然而,昨日達能發表聲明堅稱,娃哈哈集團擅自以自己名義注冊“爽歪歪”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達能集團將根據規定的程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商標局駁回
達能商標異議申請
據了解,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向商標局提出“爽歪歪”商標注冊申請。去年11月16日,達能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稱“爽歪歪”商標注冊申請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該商標不應予以核準注冊。達能方面稱,娃哈哈集團企業負責人宗慶后利用負責合資公司經營管理的便利條件,在大股東達能集團“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爽歪歪”品牌以娃哈哈集團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并向達能集團隱瞞情況。
娃哈哈集團反駁稱,“爽歪歪”商標是由娃哈哈集團負責商標策劃的人員設計的,擁有獨立的產權與標識,其設計、制作與達能沒有任何關系。娃哈哈集團和合資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簽訂過一份《商標轉讓協議》,該集團將娃哈哈商標轉讓給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但并不涉及娃哈哈集團的其他商標。
據悉,今年7月7日,國家商標局對此事作出裁定,認為達能稱娃哈哈集團申請注冊“爽歪歪”商標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證據不足,達能所提異議理由不成立,駁回達能的申請理由。
達能宣稱
將提出復審申請
不過,對于商標局的裁定,達能并不服。昨日,達能方面發表聲明表示,他們將根據規定的程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據達能介紹,“爽歪歪”是合資公司創意并開發的品牌。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背著合資公司,擅自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而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在1996年的合資合同中,明確承諾“甲方將不從事任何與合資公司的業務產生競爭的生產及經營活動”;并且,在隨后簽署的其他有關協議和合同中,均有承諾不與合資公司競爭的條款,且明確規定“制造出任何新產品或有任何其他發明,該等權利充分完全地歸合資公司”。
達能表示,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的這種做法完全違反了合作雙方之間的有關協議,包括《合資經營合同》的約定。
娃哈哈方面回應,“爽歪歪”品牌目前免費許可合資公司使用,每年給達能集團貢獻的利潤分成是以千萬元計,達能此舉完全是“居心叵測”。
本報記者 歐志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