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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達能娃哈哈杭州仲裁結果不服一案,舉行第二次聽證會。本次聽證會雙方律師均到場。法庭并未當庭判決,只是聽取了雙方陳述,并表示將在合議庭合議后,再作判決。
“達娃”訴訟案“第一戰”是瑞典斯德哥爾摩的仲裁,而杭州仲裁則是娃哈哈法律戰術中的關鍵一招,這是娃哈哈化被動為主動,在瑞典冗長的審理程序結束之前,就商標歸屬一事做一了斷。杭州仲裁委員會于去年12月初正式裁決“娃哈哈”商標屬于娃哈哈集團所有。
根據法律規定,仲裁采取“一裁終審”制度,一旦仲裁庭作出裁決,便具有法律效應。按照中國法律規定,對仲裁結果不服,當事人在6個月內向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但是在這類訴訟中,法院關注的主要焦點是仲裁的程序而非實體問題。
對于這一不利局面,達能方顯然心知肚明。作為應對,達能方律師團在申訴過程中重點渲染杭州仲裁庭裁決枉法和超出仲裁受理范圍(超裁)。在杭州中院的兩次聽證過程中,達能律師團并未咄咄逼人,而是選擇守拙示弱,訴盡委屈。不過,在委婉的言辭中,達能律師暗藏刀鋒,直指仲裁庭對娃哈哈的偏袒,以及仲裁過程中可能隱含的非法律因素。達能希望通過對仲裁庭裁決枉法和超裁的主張將案件重新聚焦在實體審查上。
就達能方提出的杭州仲裁庭裁決存在枉法和超裁一議,娃哈哈律師在昨天的聽證中做了長達一個小時的反駁,并著重點明仲裁過程合法公正,且反復強調仲裁庭已經開了四次庭讓雙方充分陳述各自觀點。顯然,娃哈哈希望法庭依舊將焦點集中在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上。
惠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