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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仲裁庭駁回達能部分臨時措施申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 01:27 中國證券網(wǎng)-上海證券報
首個國際仲裁對達娃糾紛給出明確態(tài)度:該糾紛復雜而困難 ⊙本報記者 于兵兵 名副其實的商業(yè)糾紛“持久戰(zhàn)”——達娃之爭近日傳來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聲音:達能于去年10月提出的三項臨時措施申請中兩項被駁回,一項獲批。這是在國內四個達娃訴訟、仲裁案相繼裁定后,首個國際仲裁機構對達娃糾紛給出明確態(tài)度。 知情人士稱,以達娃合資合同中的“非競爭條款”為核心的斯德哥爾摩仲裁是達娃之爭的核心案件之一,該案件也是達能在去年達娃之爭出現(xiàn)伊始啟動的第一個法律行動,因此雙方都在瑞典仲裁案中啟動了最強大的律師團陣容。而在7月11日頒布的第七號程序令中,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也坦言“已經(jīng)意識到本案爭議是復雜的,而且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是困難的”。 2007年,達能與娃哈哈長達十余年的合資合作暴露危機,達能指娃哈哈成立一系列非合資企業(yè)分流合資公司銷售利益,并分享了本應由合資公司專享的娃哈哈商標使用權。而該做法違反了合資合同中明確的非競爭條款要求。 就此,達能于去年5月向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提出相關8項仲裁請求,并于去年10月又就8個仲裁案件提交了《臨時措施申請》,要求被申請人在仲裁案受理期間:不得設立任何新的非合資公司,或增加非合資公司產(chǎn)能;確保非合資公司所有產(chǎn)品仍按之前“代加工”方式通過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出售;確保達能方自由進出所有合資公司場所。 據(jù)了解,去年底,有關臨時措施申請的仲裁即已開庭,但是由于雙方和解談判的啟動,相關仲裁在去年12月21日宣告暫時中止。此后,由于達娃未在談判期間達成協(xié)議,仲裁程序再次啟動。 今年7月11日,瑞典仲裁庭頒布第七號程序令,對申請人的《臨時措施申請》作出決定,第1項和第2項臨時措施請求不予同意,但同時命令娃哈哈方面應確保達能能夠進入所有達娃合資企業(yè)場所。 法律界人士介紹,根據(jù)瑞典法律,臨時措施的準許除需具備其他條件外,還必須證明存在緊急性和不可彌補的損害。但達能在較長時間里已了解一些非合資公司存在的事實,且根據(jù)娃哈哈提供的信息,目前合資公司銷售狀況良好,所以不符合如上條件。 對于這一判定結果,娃哈哈官方發(fā)言人稱“表示尊重”。而達能則解釋,仲裁庭之所以沒有同意達能提出的其他兩項臨時救濟申請,是因為仲裁庭不想“對案件的是非作任何提前的判斷”。仲裁庭也決定將在8項仲裁案最終庭審時審理上述兩項請求的有關事項。 對于8項仲裁的庭審時間,達能方并未給出明確回復,而娃哈哈方面則透露,8項仲裁案中提出的實體主張,仲裁庭已經(jīng)安排當事人提交書面陳述,并已確定開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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