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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外企可境內上市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03:37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家路美 近日,商務部發布了《關于2008年全國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的指導性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指出,2008年將鼓勵外商投資裝備制造業,加強對鋼鐵、水泥、房地產等領域外商投資的管理,并引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上市。 《意見》稱,要創新利用外資方式,拓展吸收外資渠道。鼓勵外商設立創業投資企業,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支持國內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壯大。引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上市。鼓勵外商通過并購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維護國家產業安全的監測體系和審查機制,對外資并購加以有效監管。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清潔發展機制,鼓勵減排潛力大的企業與國際投資者開展合作,獲得節能減排先進技術和資金投入。 《意見》明確表示,要合理引導外資投向,充分發揮外資對產業升級和自主創新的促進作用。落實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外商投資裝備制造、新材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積極配合國家宏觀調控,繼續加強對鋼鐵、水泥、電解鋁、房地產等領域外商投資的管理,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產業向我國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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