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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總局:外航五年內享受國民待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5:38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本報記者 朱宇 民航總局和國家發改委昨日聯合將《民用機場收費改革實施方案》公之于眾,該方案將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外國及港澳航空公司的航空性業務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將有所下調。根據《實施方案》,至2012年,外國及港澳航空公司將可享受完全的“國民待遇”,與內地航空公司國際及港澳航班在收費標準上實現并軌。 航空性業務收費差別定價 昨日公布的《實施方案》對現有的民用機場收費項目進行了劃分。 按照民用機場業務量,全國機場將被劃分為:一類1級機場、一類2級機場、二類機場、三類機場。其中一類1級機場僅有兩個,分別是北京首都機場和上海浦東機場;一類2級機場包括廣州、上海虹橋、深圳、成都、昆明等5個城市的機場;二類機場則包括杭州、西安、重慶、南京、武漢、三亞、桂林等19個省會城市和重點旅游城市的機場;國內其余機場則被歸為三類機場。 《實施方案》在明確了三級機場分類之后,對具體的機場收費項目也做了詳細分類。機場收費項目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航空性業務收費,包括起降費、停場費、客橋費、旅客服務費及安檢費;第二類非航空性業務重要收費,包括頭等艙和公務艙休息室出租、辦公室出租、售補票柜臺出租、值機柜臺出租及地面服務收費;第三類則是非航空性業務其他收費。 此前國內的機場收費標準是“一視同仁”,年旅客吞吐量在1000萬人次以上的大型機場和二三線城市的機場收費標準一樣,沒有體現分類管理。此次頒布的《實施方案》中,各類機場的航空性業務收費不僅有了下調,還出現了差別定價,體現了民航總局補貼三類機場的政策傾斜。 不同最大起飛重量的飛機執行不同的收費標準。以最常見的起飛重量101到200噸的機型為例,三類機場的每架次起降費逐級提升,一類2級機場比一類1級機場多收50元,二類機場在一類2級機場的基礎上調高100元,三類機場在二類機場的基礎上再提高150元。 旅客服務費和安檢費也是逐級提升,只有停場費和客橋費各類機場保持一致。 另外,根據《實施方案》,航空性業務收費項目、非航業務重要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基準價一般不作上浮,下浮幅度由機場管理機構與用戶協商確定。非航業務其他收費項目原則上以市場調節價為主。 內外航5年內并軌 本次機場收費改革的另一個重要變化是降低了外航的收費標準,縮小了內外航之間的收費差距。 根據《實施方案》,目前外航在國內機場的航空性業務收費項目仍然沒有分級處理,所有機場的收費標準仍保持一致,但外航的收費標準明顯有了下調。 此前外航在國內的部分航空性業務收費標準數倍于內地航空公司的國際及港澳航班,但此番《實施方案》規定,內航外線的航空性業務收費標準基準價將按照外航收費標準的60%執行,內航外線在國內經停機場的收費標準仍按照內航內線來執行。 如果內地航空公司與外航實行了代號共享的航班,將依據上述收費標準分段收費。 自《實施方案》實施之日起,機場管理機構將徹底退回管理者本位,取消機場管理機構與航空公司或服務提供方之間簽訂的地面服務收入分成比例。各航空公司或服務提供方將與外國及港澳航空公司重新簽訂地面服務協議。 此外,根據《實施方案》,對外航收取的起降費中將不再包含進近指揮費,進近指揮費收費標準另行規定。 除給予上述一系列收費優惠政策外,民航總局稱,《實施方案》實施后至2012年,將在五年內分兩次實行內航外線收費標準與外航收費標準的并軌。屆時外航將可徹底享受完全“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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